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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积极性从哪来 记者调查广东依托平台深化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情况

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积极性从哪来 记者调查广东依托平台深化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情况
2021年07月31日 06:14 新浪网 作者 海外网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君

  上大学时,杨杨最不想从事的职业就是律师,因为当时在他的意识里,“律师是为有钱人做事儿的”。如今,他以律师身份为荣,乐此不疲地奔波在乡间,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让杨杨意识发生转变的,是公益法律服务事业——7年前,他开始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成为当地有名的“和事佬”;4年前,广东首个以律师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沙亭村杨杨律师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有事找杨杨”成为当地不少群众的口头禅。

  “做公益法律服务,直接面对群众服务群众,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得到他们的认可,是自身价值的体现。”杨杨说,内心有收获,律师干得才起劲。

  在广东,像杨杨这样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越来越多。

  原因何在?

  广东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一直注重为律师搭建各类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全方位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依托各类平台,广东律师深入村、社区为群众提供普惠性的法律服务,上门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提供专业意见,关爱弱势群体传递法治温暖,以实际行动履行社会责任,也收获了来自内心深处的成就感。

  今年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广东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协组织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惠民生”实践活动,倡导全省律师为人民群众办理10万件公益法律服务。目前,全省律师已提供公益法律服务5.8万件和办理法律援助4.4万件。

图为深圳市梅沙街道法律服务志愿团正在调解一起房屋租赁纠纷。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磊 摄

  法律顾问遍布全省

  释法说理定分止争

  6月8日下午,深圳市民李女士等3人来到社区工作站,寻求社区法律顾问调解一起高空抛物致人伤害案。

  社区法律顾问辛先霞律师详细询问情况后得知:6月7日下午,李女士经过白石龙某小区163栋附近时,被从楼上掉下来的石块弹射砸伤左腿。报警后,警察核实是两名儿童在顶楼上玩耍时造成石块掉落所致。

  随后,辛先霞找来两名儿童的家长,围绕高空抛物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其加强对孩子的监护,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真的是把法律服务送到了咱老百姓身边。”李女士竖起大拇指赞叹道。

  当下,广东有8100余名律师活跃在全省2.6万个村、社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他们像辛先霞、杨杨一样,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据了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广东惠州。广东也是全国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省份。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规民约、三旧改造、土地流转、物业纠纷等基层治理各个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减少了村民通过上访和诉讼解决矛盾的数量。

  杨杨是粤西农村娃,深知农民迫切需要法律服务。2014年以来,他一直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沙亭村化龙社区的法律顾问。从邻里纠纷到家庭矛盾,从拖欠工资到打架斗殴,社区里的事儿很烦琐,但杨杨总是耐心倾听,找出争议焦点,化解矛盾纠纷,是当地名副其实的“和事佬”。

  深圳律师费翼云也干了7年社区法律顾问,当地群众有法律难题都第一时间就想到他、找到他。前不久,一名物管人员在宿舍休息时死亡,死者家属要求单位赔偿100万元,单位认为自己无责,双方情绪都很激动。赶到现场的费翼云先安抚双方情绪,耐心细致地了解来龙去脉,找到解决问题的着力点——申报工伤认定,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广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已化身为广东基层治理的“好参谋”、村社居民的“贴心人”、邻里街坊的“和事佬”。

  今年以来,广东以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主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万场法治宣传”活动,目前已开展5000余场。

图为“法治体检面对面”粤东站活动期间,广东律师走访调研惠州企业。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丽 摄

  充分发挥专业优势

  助力企业稳工稳产

  今年6月初,广东多地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形势严峻。

  广东省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和省工商联应对新冠疫情律师志愿服务团迅速行动,召集服务团成员整理抗疫专项活动中关于劳动法、合同履行、涉外法律关系、刑事和行政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和公众及时提供权威解读和实操指引。同时,重启了面向中小微企业解答法律问题的“粤商通法律服务在线咨询专栏”。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早在2009年3月,全国首个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就在广东诞生,为中小企业做好经营管理的事前参谋、事中监控、事后补救工作,助力有效应对当年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

  近年来,广东“暖企行动”“法治体检”等,更是动作频频。去年疫情防控期间,广东省律协成立由近2000名律师组成的广东省律师行业新冠疫情防控服务团,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法规、为民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执业20年的黄露清律师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是广东多个律师服务团的成员,长期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我是党员,随叫随到。”这是她的承诺。她说:“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不仅能够给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还能帮助一些企业解决纠纷和危机,又收获了各方的尊重,何乐而不为呢。”

  去年年初,受新冠疫情冲击,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复工复产中,面临资金周转不开、债务偿还压力大等难题。政府号召国企带头为企业和商户减租免租,提供金融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广州某大厦超百名租户向工商联申请协调疫情防控期间租金减免问题。黄露清律师和服务团一起,与业主方经过前后一个月4次沟通,最终做通工作,促成了租金的部分减免。

  在今年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十百千万惠民生”实践活动中,广东积极推进“一所惠十企”活动,广大律师通过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讲座、解答常见法律问题等形式,为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供帮助,助力企业稳工稳产稳岗。

  7月13日,广东“千所联千会”机制启动,又搭建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新平台,加快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前段时间,高龄退役军人高某波夫妇带着一面印有“德政可风 善政亲民”的锦旗赶到法律援助机构,对案件承办律师马环开表达感谢之情。

  原来,因一起房产纠纷,高某波提起诉讼一审败诉后,前来申请法律援助。马环开接受指派后,第二天(周六)便上门向高某波了解案情,收集整理证据、拟写上诉状,并梳理案件办理思路。最终,二审支持了高某波的诉求。

  “马律师及时、专业、细心、耐心的工作,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高某波激动地说。

  为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代言,是广东律师的公益“主业”之一。广大律师积极入驻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援助机构、妇联、劳动部门等,及时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快速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律政佳人”一词来源于影视剧,却常常被广东人误会产自“本土”,因为在广东有一支律政佳人志愿服务队。

  这是一支拥有770多名女律师的志愿者服务队,队员们合理排班,确保每周在市妇联值班2至3次。她们积极从事社会法律服务公益事业,为家庭暴力、未成年人保护等妇女儿童常见法律问题和纠纷提供援助,有力维护了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平均每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0多人次。

  有一次,律师王静在妇联值班时,恰遇李女士前来咨询。李女士哭诉道,她与丈夫经营一间档口,丈夫给了“小三”很多钱,还对自己实施家暴。王静现场给李女士出招维权:“这不仅仅是家务事,如果再次发生家暴应该报警处理,另外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财产方面,可以提起撤销赠与的诉讼,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最终,在王静的帮助下,李女士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专攻劳动法的律师杨满玉,一次在工会平台值班时遇到这样一起案件:刚入职公司没多久的3个年轻女孩结伴到外地出差,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两个女孩当场身亡。因入职时间不长,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亦未购买工伤保险,公司留下几百元所谓“慰问金”后便不再过问了。杨满玉历时6年多,多方奔波收集证据、协助申请工伤认定、参与仲裁、诉讼活动,最终为逝者争取到合法权益,也为生者点亮活着的希望。

  如今,杨满玉通过工会平台为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超300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超500起,每年提供普法讲座等超50场次,连续3年被评为“金牌贴心人”。

  初心不改砥砺前行

  让法治温暖更多人

  遭遇家暴,有广东律政佳人支招;发生劳资纠纷,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撑腰;甚至远在老少边穷地区,广东律师也积极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和“援藏律师服务团”,不远万里将免费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今年刚刚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前往广西天等县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惠州律师江迪彪,将公益行动从自家门口延展到了千里之外。

  郑穗军律师从2010年7月开始从事“1+1”法律援助工作,先后到海南五指山、西藏那曲高原、新疆南部帕米尔高原山区和青海青藏高原山区从事法律援助,今年是他第11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10多年来,广东先后派出111名、206人次的“1+1”律师志愿者,他们将法律的种子播撒到祖国需要的地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核心价值,为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通过公益法律服务既帮助了他人也成就了自我。”一直热心公益法律服务的律师王静深有感触地说。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积极性哪儿来?随着采访的深入,记者的答案也越来越清晰。

  作为广州市律师协会公益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杨在一线调研时也时常关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问题。他建议,可根据公益法律服务的项目和类型对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条件,严格入门关,提高公益法律服务的质量。

  “虽然律师在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向服务对象收取律师费,但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单位可以向律师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杨杨举例说,律师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值班不但有相应的补贴,还可以享受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同等的停车、午休、午饭等服务,这些举措让律师感受到被尊重,颇受好评。

  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公益法律服务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律师协会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事迹、项目进行广泛宣传。

  “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我将继续在能力范围内尽力做好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杨杨说,这也是广大律师的共同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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