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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调包物证

识别调包物证
2021年09月30日 00:43 新浪网 作者 海外网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今年3月,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在审判犯罪嫌疑人张某期间,收到其举报东海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原所长高光明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后,立即移交至东海县纪委监委。经东海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由第五纪检监察室对此进行核查。

  “张某反映曾给高光明送过现金、购物卡等。”“张某的案件卷宗里有一笔上交财政5万元的凭证,但张某对此毫不知情。”……

  第五纪检监察室集体梳理问题线索时,认为线索具体、真实性高,具有较强的可查性。随即,核查人员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到县看守所找张某了解情况。

  张某交代,2018年9月底,他因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被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当场查获12个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盔犀鸟鸟头和69个鲸鱼牙等野生动物制品。为了获得减轻处罚,张某委托他人先后送予高光明1万元购物卡及5万元现金,请高光明“以假换真”帮忙调换部分物证。

  在充分考虑事实、取得较为扎实的证据后,东海县纪委监委决定对高光明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作为执法人员,高光明知道徇私枉法罪比单纯受贿情节更为严重。留置初期,他避重就轻,只承认收受别人财物,对涉嫌职务犯罪、更换物证一事矢口否认。

  审查调查组加紧取证。在查阅张某案件卷宗时,一张“2018年10月1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受理照片”引起审查调查人员的注意,照片显示,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送检的12个盔犀鸟喙制品中,3个带有挂链、9个无挂链。但据张某交代,被查扣时实为6个带挂链、6个无挂链。

  审查调查人员立即调取扣押张某涉案物品的执法记录视频,并与检测中心、承办民警了解扣押物品保存及送检情况。多方证实,当日张某被扣押的12个盔犀鸟喙制品,确实有6个带挂链、6个无挂链,张某的扣押物品在送检前被部分调包已经可以确认。

  在审查调查人员询问张某委托的直接行贿人时,他交代,当时张某案发后找他商议,想到了调换盔犀鸟喙制品的主意。

  “高所长,帮帮忙把扣押的盔犀鸟喙制品都换成假的啊。”

  “不行,那太多了,只能换3个。”

  直接行贿人向审查调查人员和盘托出了其与高光明协商“偷梁换柱”、并送上现金与购物卡的前前后后。

  事实摆在面前,高光明只得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原来,高光明收受张某委托他人送予的现金和购物卡后,为帮助张某减轻刑罚,便利用职务之便,用3个假盔犀鸟喙制品调换出3个真的。“全换的话我担的责任太大,所以只换了3个。”高光明交代,后来自己心虚害怕,便将收到的5万元钱当作张某违法所得上交财政。

  留置期间,高光明又主动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现金、购物卡折合人民币19万余元的违纪违法事实。今年6月,高光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杨甜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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