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40/2020号行政长官批示,自2020年2月20日零时零分起所有拟进入本澳且在入境前14天内到过内地的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持有者,需在卫生当局指定的位于珠海市的地点进行医学观察14天,并取得珠海市卫生部门发出的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医生证明书后才可入境本澳。
经与珠海市政府沟通,由2020年4月1日起位于珠海市的指定地点将重新启动接收到过内地的外地雇员进行医学观察。
来源:澳门治安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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