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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 陕西渭南: 巨额公租房回购款汇入私人账户

调查 | 陕西渭南: 巨额公租房回购款汇入私人账户
2020年01月20日 13:30 新浪网 作者 西安讯点

  争议公租房 一个享受国家资金补贴、总投资6500多万元的公租房惠民项目,先是被“招商引资”引入一家“皮包”公司开发;其后因该公司涉嫌“非法融资”被查,当地政府部门在该公司账户被查封的状态下,仍将3000多万元回购款汇入多个身份不明的私人账户。 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实地调查发现,上述公租房开发商实际并未在该项目投资,反而让垫资建设施工的建筑商血本无归,至今仍有约1500万元工程款项无处讨要。

  调查 | 陕西渭南: 巨额公租房回购款汇入私人账户

  融资兴建的公租房项目

  2012年,渭南市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公租房”)开始立项启动。该项目是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惠民项目,由渭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与西安大今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今融公司”)联合建设,由渭南市世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隆建筑公司”)承建。 资料显示,总投资6500多万元的该项目占地12亩,共建设公租房240套,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据了解,在该公租房项目上,当地采取了“招商引资、政企联建”的方式进行建设,即由经开区管委会提供政策支持、大今融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承担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管理、使用。其中,中省资金(中央及省级财政对保障性住房拨付的补贴补助资金)按每套50平方米、每平方米800元进行补助,并享受市政府和管委会列支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配套资金。 不过,在该项目启动后,由于开发商大今融公司筹资不力、资金链断裂,原计划2012年5月中旬开工,同年年底主体封顶,2013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的公租房开工后,进展并不顺利。因为开发商筹资不力,不能按进度支付给承建商工程款,导致该项目多次停工。 实际上,该项目的大部分投资由承建方世隆建筑公司多方筹集,并赊欠材料才勉强得以继续建设,并于2O14年年底竣工。但因为工程款纠纷,项目至今尚未交工。 与此同时,开发商大今融公司被举报涉嫌非法融资,官司缠身无法履行支付承建方工程款项的义务。由此也导致承建方民工工资拖欠,并爆发了上百名民工维权行动。

  剩余工程款该谁支付?

  2014年11日6日,时任渭南市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第一书记主持,召开有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和大今融公司法人代表参加的经开区创业孵化基地保障房项目协调会,决定保障房竣工经验收合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工程总造价,由管委会回购,并形成会议纪要。 2015年9月23日,渭南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大今融公司、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明管理公司”)、监理单位以及世隆建筑公司五方单位相关人参加的孵化基地公租房项目现场会,就工程量核算工作形成了《会议纪要》。10日31日,永明管理公司出具公租房项目《工程决算核定案表》,审定工程造价为4593万元,并经大今融公司、永明管理公司和世隆建筑公司三方签字盖章认可。11月4日,大今融公司与世隆建筑公司就渭南经开区孵化基地公租房工程款支付问题签订了《协议书》,约定:“双方认定大今融公司欠世隆建筑公司工程款1887万元,分三次按30%、30%、40%的比例24个月付完,付款时间参照甲方与经开区管委会签订的该项目回购协议上,管委会给大今融公司的付款时间,如管委会延期,大今融公司向世隆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顺延。”《协议书》第五项,特别约定“大今融公司同意在管委会监督下依约给世隆建筑公司付款”等内容。 2016年2月3日,经开区管委会履行了承诺,在住建局多名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支付了公租房的第一笔回购款472万元。该款项进入大今融账户后,随即在住建局的监督下由大今融公司又转给世隆建筑公司。 此后,世隆建筑公司负责人王兴顺便认为,该公租房拖欠的剩余工程款约1500多万元,应该由经开区管委会在回购款中直接支付给该公司。为此,该公司还专门向经开区管委会发去书函,请求管委会协助将该公租房拖欠的工程款项,从回购款中扣回。 但2016年12月,开区管委会将上述公租房的回购款支付给大今融公司的其他债权人。随即,王兴顺找到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韦某革,韦某革称:“知道此事,正在协调中。”后又让该公司找管委会招商局涂局长解决。但涂局长以“管委会又没有叫你盖房”为由,推脱不予解决。

  巨额公租房回购款汇入私人账户

  无奈之下,2017年4月,世隆建筑公司向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经开区管委会代大今融公司支付渭南经开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公租房工程回购款。 在此期间发现,经开区管委会在大今融公司法定代表人院某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大今融公司银行账户已被法院冻结情况下,管委会以大今融公司出具的多封委托支付函,将3000多万元的公租房专项资金分别于2016年8月6日、9月7日、12月1日、12月22日、2017年1月25日转入多名与渭南经开区孵化基地公租房建设无关人员。 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依此规定,经开区管委会应对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公租房回购款”专款专用,并对该款的支付负有监督和审查义务。由此,业内人士认为,上述管委会向个人支付巨额专款,已经涉嫌违规。 记者了解到,在上述工程款纠纷爆发后,世隆建筑公司并未向大今融公司及经开区管委会交工,并一直将工程资料及部分施工材料放置在该公租房的部分房间内。但是,2019年6月,当地突然出动多部门前来“强行收房”。对此行动,当地称是“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局还用封条查封了公租房项目。 对于上述诸多情况,2019年10月,渭南经开区管委会回复记者称,该项目利用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960万元,并认为项目回购款支付给个人合规;对管委会出动相关部门对该项目“清场”的行为,其认为包工方阻止该项目收回,所以才强行清场。 10月16日,民主与法制社以《要情专报》形式将上述事实分别送呈渭南市人民政府及纪委。12月19日,渭南市政府王秘书长向记者称:此件早已批转给经开区管委会,要求尽快拿出可行方案,切实解决好此问题,并让记者与经开区管委会韦某革联系。记者随即电话联系韦某革,但电话一直未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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