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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玲玲、张东海、蒋旭灿决定逮捕

中国发布丨检察机关依法对杨玲玲、张东海、蒋旭灿决定逮捕
2019年05月22日 11:36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中国网5月22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检察机关对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副厅级),浙江省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宁波日报社原社长蒋旭灿(副厅级)等三人作出逮捕决定。

  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萍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玲玲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苏省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东海(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苏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东海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浙江省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宁波日报社原社长蒋旭灿(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蒋旭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编辑:李高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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