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尚智
给“茅台”投放广告,产品却是假的,重庆某广告公司的两人被捕。8月13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件。被告人当庭否认知晓对茅台的真假,法院将择日宣判该案件。
被告人张某为天石在线(重庆)广告传媒公司负责人,另一名被告人向某则是公司销售人员。在2018年7月,三名在网上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的犯罪嫌疑人先后找到向某,称想请其为贵州茅台酒投放广告,其后向某向张某请示,张某同意后双方开始进行广告投放合作。
遵义市检察院提起的起诉书显示,2018年7月13日至8月25日,广告公司获得两名假茅台销售人员广告投放费用40余万元,使其获得订单130余万元。
在庭审时,张金铁称没有见过客户,也不知道酒是假的,也没有销售分成,加上广告费和其他产品也差不多,所以当时无法判断茅台酒真假。
14日方面记者电话联系了广告公司老板张某的辩护人、重庆康渝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陈晔律师表示,“本案的焦点在于广告公司是否明知客户销售的是假的茅台酒,综合全案证据以及互联网广告客户的特点,我和另外一名辩护人余洋律师都认为现有的言辞证据存疑,所以提出了无罪辩护的主张,至于最后的结论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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