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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三十余年,国企领导为何坐被告席——防城港市东湾交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唐军喜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

从业三十余年,国企领导为何坐被告席——防城港市东湾交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唐军喜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
2019年09月04日 21:28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从业三十余年,国企领导为何坐在被告席——

  防城港市东湾交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唐军喜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

  广西新闻网9月4日讯(通讯员 韦钰滢 周美辰)9月3日,由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广西东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投集团)原总经理助理、防城港市东湾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湾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原总经理唐军喜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一案,在港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唐军喜作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在东投集团、东湾公司管理工作期间,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并且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一百三十万余元人民币,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唐军喜于23岁便开始在防城港海洋运输有限公司工作,2005年任职为东湾公司的财务主管、2009年任职为东投集团财审部经理、2017年3月起任职为东投集团总经理助理、东湾公司总经理。在国企任职近三十年,唐军喜心中的欲望随着职务的晋升、权利的增大而膨胀。他本该肩负企业发展重任,最终被欲望蒙蔽双眼、迷失了方向,掉进腐败陷阱。

  从业三十余年,国企领导为何坐被告席——防城港市东湾交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唐军喜涉嫌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掩人耳目,拿“好处”隐瞒国有资产流失事实

  2008年10月至2017年11月期间,东投集团出纳人员古彦娟(另案处理,已开庭)先后五十多次从东湾公司、东投集团账户挪用公款共计五千多万元人民币用作其个人消费、赌博等支出。

  唐军喜发现古彦娟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后,并未采取处置措施,仅口头催促古彦娟尽快归还挪用钱款。为了不让唐军喜告发其挪用公款的行为,古彦娟以唐军喜的名义用公款在港口区某小区购买了一间价值六十万余元人民币的商铺。唐军喜得知后,默许古彦娟的行为。除此之外,唐军喜还收下了古彦娟送的一张存有人民币30多万元的银行卡。

  身居高位,唐军喜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了原则和底线,一步步地腐化堕落。

  利用职务便利,唐军喜不断将手伸向各个工程项目,从中攫取非法利益。2012年至2018年期间,他先后从上思县、防城港市的九个工程项目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工程审核结算时予以“方便”,并将施工单位“介绍”给指定银行开户、“支持”指定银行业务,从中收取“好处费”。此外,唐军喜还收受了相关保险公司人员、审计公司人员所送之好处。通过上述各种手段,唐军喜非法收受财物共计四十万余元人民币。

  东窗事发,最终坐在被告席上

  2018年6月,唐军喜因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受贿罪被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在监察委调查期间,唐军喜供述了犯罪事实。2018年9月经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同日由防城港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该案经上级检察机关指定,交由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港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军喜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事实展开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唐军喜作了最后陈述。案件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说案】

  承办检察官表示,唐军喜在国企长期担任要职,被党和国家寄予重任。但其无视法纪、以权谋私,沦落到今日地步。唐军喜一案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在如何处理好公与私、权与钱之间的原则问题时,要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的态度,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始终牢记党的优良作风,将党章党规刻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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