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近日,广西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和自治区文明办联合召开了全区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零酒驾”创建活动新闻发布会。
会上提出了一个重点举措:公职人员酒驾将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桂林公安交警部门也启动了该项工作,对查获的酒醉驾公职人员,将通报至市级纪检监察部门。
所以,蜀黍来给大家划重点了!!
酒驾醉驾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重点查处的的交通违法行为。 今年1月 截至 目前,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4431起,全市发生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145起,造成50人死亡,123人受伤。
为了抵制酒驾醉驾,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7月以来,桂林市文明办、公安交警部门联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零酒驾”创建行动,试点创建了一批“零酒驾”单位和示范点。
试点工作将纳入年内重点工作进行统筹推动,并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创建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
目前,全市共有2家企事业单位、6个街道办/社区、10个乡镇/乡村参与了“零酒驾”创建活动。
我市参与“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单位和示范点
桂林市区
企业单位:
桂林市桂林泓顺运输有限公司
桂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办、社区:
桂林市象山区南门街道办事处五美社区
桂林市叠彩区叠彩街道办事处回龙社区
桂林市七星区东江街道办辰山社区
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金水社区
乡镇、乡村:
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下村
桂林各县(市)
街道办、社区:
桂林市荔浦市荔城镇城北社区
桂林市阳朔县阳朔镇莲峰居委员
乡镇、乡村:
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瓦窑村
桂林市全州县白宝镇
桂林市 资源县资源镇浦田村
桂林市灌阳县西山瑶族乡
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马海村
桂林市恭城县恭城镇
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
桂林市 兴安县华江乡
桂林市 灵川县秦岸村
在开展“零酒驾”创建活动的同时,交警部门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也将更加严格,不仅强化交通处罚手段,还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多管齐下,叠加处罚。
其中,对有酒驾醉驾行为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交警部门会通报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抄告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相应处分。同时,建立醉驾快诉快审制度,对情节严重、危险程度高、社会危害大、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建议一律从重惩处,依法判处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