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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首单 科创板现“同股不同权”企业过会

A股首单 科创板现“同股不同权”企业过会
2019年09月30日 11:20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9月27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召开第27次审议会议,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过会,有望成为A股首家具有特别表决权安排的企业。根据特别表决权的设置,在发行完成后,拥有特别表决权的三人持有的股份为19.40%,但表决权将达到54.61%。

  实际上,“同股不同权”的制度设计在互联网“独角兽”企业中较为常见。此前,因在国内上市受限,大量独角兽公司出走海外,通过设立VIE结构的方式在海外注册,阿里巴巴、百度、网易、京东、58同城等知名公司纷纷赴美IPO。而在科创板首开A股先河之后,优刻得的成功通关具有更强的示范意义。

  申万宏源研究报告指出,从狭义概念解读“同股不同权”,主要指“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具有不同投票权”,包括多重投票权(即AB股)、投票权上限限制、特权股等等。具体来看,狭义的“同股不同权”的制度设计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投票权不同权重模式:比如小米创始人雷军和林斌持有B类股份,每股可投10票,其他人持有A类股份,每股可投1票;

  (2)投票权不同事项模式;比如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可享有提名过半数董事会成员的权利;

  (3)无投票权模式:是普通股而非优先股,但没有表决权。这种案例出现得比较少。

  长期以来,我国A股市场并未允许“同股不同权”企业的进入。而在科创板这块试验田的不断创新之下,这一规则同样获得了更新,以更加包容的态度打开大门。

  事实上,科创板的首开先河正在吸引越来越多具有特别表决权的企业竞相申报。除优刻得外,九号智能同样也采用了同股不同权的设置方式。此外,更有来自其他市场的公司因此而“改换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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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权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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