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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强化对大股东责任追究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江苏证监局:强化对大股东责任追究 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2019年10月14日 16:25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江苏证监局10月13日消息,今年以来,该局多措并举,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该局提出,将大股东作为第一大关键点,把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监管,明确大股东信息披露责任,强化对大股东的责任追究。

  江苏证监局指出,上市公司是企业中的优秀代表,整体质量较高,江苏辖区上市公司目前共417家,总市值约4万亿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865.5亿元,净利润1604.83亿元,实现了全省近1/4的经济总产值,贡献了近1/6的税收,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处于细分行业龙头或前列地位的公司众多,包括一批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医药行业的新兴战略产业企业。近三年,江苏上市公司平均净利润稳中有升,非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上市公司两年来现金分红比例超过辖区公司总数的75%,有210余家公司连续三年现金分红。

  该局分析,江苏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总体较好,但伴随着经济下行的压力,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江苏上市公司还是暴露出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短板。部分公司规范意识不足,公司治理缺失,违法违规风险日益突出,有的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损失,有的造成公司持续经营无法持续,影响市场生态环境。

  一方面,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包括大股东挪用资金、违规担保。某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虚假对外投资等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通过擅自使用上市公司子公司公章为关联方违规担保,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货币资金真实性存在重大问题。某公司账面有大量资金却还不起到期短融,引发媒体对货币资金真实性的质疑,涉嫌资金占用数额巨大。与此同时,公司治理缺失导致信息披露违法。某公司在退市风险关键时期引入战略投资者,新实际控制人绕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实施大额股权转让和关联交易,公司内控失效,最终退市。

  围绕上述实际,江苏证监局围绕2018年9月底,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结合辖区上市公司特点,多措并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全方位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一是抓源头,聚焦资本市场培育工作。今年,江苏证监局成立了市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把工作重心更多聚焦在推动创新发展这个主战场,从源头上培训市场,把好入口关。不仅关注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资格,还要关注企业与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是否匹配,对产业链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有无带动作用;不仅抓好企业上市这一环节,还针对企业所处的不同创业创新发展阶段,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全面对接和服务;盘活国有上市公司存量,督促、配合各地方政府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优势积极培育优质后备资源,为资本市场注入“源头活水”。例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舜天船舶同步实施破产重整和重大资产重组,淘汰了落后产能,注入新的资产,恢复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激发了国资活力,化解了金融风险。

  二是重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针对数量众多的监管对象,江苏证监局充分利用现场检查、入门教育、高管培训、约谈发函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引导。一是抓好入门教育,立好规矩。扩大入门教育对象,从传统的新上市公司董监高延伸至借壳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并购标的公司等。二是加强宣传,做好警示。针对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例、市场质疑热点、新政新规等,及时编写《法制通讯》发送上市公司,进行警示提醒。三是举办培训,讲好规则。该局每年都会举办各类高管培训,分不同专题,通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传达监管形势和监管要求。2018年以来,江苏证监局联合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专题培训、座谈会共计17次,以点带面,发挥“乘数效应”,引导、推动上市公司增强规范运作的意识和水平。

  三是盯关键,从严加强对关键责任人监管。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中起着重要作用,上市公司质量的好坏和实际控制人有着直接关系。以江苏为例,近三年,该局已经查实的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案件就有10起之多。因此,江苏局把大股东作为第一大关键点,把大股东和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监管,明确大股东信息披露责任,强化对大股东的责任追究。除大股东外,江苏证监局还注重抓好上市公司主体、中介机构等关键责任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强化内部制衡力量,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看门人”的作用,“自治”与“共治”结合,共同促进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严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中,江苏证监局始终坚持把公司治理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对于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2017年以来,江苏上市公司因证券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的有10家,已被立案调查尚未处罚的8家,此外还有多家公司因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线索正在被初步调查,不仅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同时也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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