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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住不炒定位下楼市呈现持续稳定格局

房住不炒定位下楼市呈现持续稳定格局
2019年11月12日 08:59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赵秀池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9月份,房地产市场价格总体稳定,略有升降。梳理今年以来的房价走势,发现不管是新建商品住房,还是二手住宅销售价格都极其稳定。1-9月份环比涨跌幅均在0.8%以下,平均涨幅均在0.2-0.7%之间;1-9月份同比涨跌幅均在12.3%以下,平均涨幅均在0.1-9.3%之间。

  上述房价稳定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调控不放松的结果。自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后,全国很多城市都采取了限购加码,限贷升级等各种手段,实施了从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让住房回归居住功能。

  十九大又重申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去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2019年住建部布置的十个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此,未来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是政策导向,也是大势所趋。

  由此,在一系列政策发力下,房价稳定的效果已经显而易见。这既是稳地价稳预期的结果,也更利于未来的地价稳定和预期稳定,更有利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自住投资两相宜。在市场经济下,人们都是理性人、经济人,只要房价上涨过快,人们就会有投资的冲动,进而引起楼市过度投资和投机,因此,长期保持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房地产调控必须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

  房地产调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处理好市场与保障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同时还要做好城市规划、房地产规划,重视规划引导。

  第一,要处理好市场与保障的关系。在1998年切断福利分房之后,我国的住房制度也由福利制向住房商品化转变。现在住房作为商品可以买卖,已经深入人心。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住房也成为家庭中价值最大的资产,成为百姓保值增值的投资工具。同时,伴随着房价高企,确实也使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望房兴叹。所以,一定要处理好市场与保障的关系。

  在让大多数人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也要通过住房保障制度的安排,让中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对于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应该通过限房价,提供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房来实现应保尽保。对于中高收入家庭的住房则应该由市场来调节。通过增加市场供给,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供求平衡来稳定房价。

  第二,要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目前情况下,对刚需而言,高房价下租房划算,用买房资金的利息支付房租绰绰有余。因此,大力发展租赁市场是政策导向,也是民生需要。如果能赋予承租人相等的子女上学等公共服务权利,则租房的需求会不断增加,势必会减少买房的需求,进而对稳定房价,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要做好城市规划、房地产规划,加强规划引导。房子是给人住的,各地要根据人口的数量,做好房地产规划、城市规划。从城市未来的发展,人口的变动、产业发展的需要等,来供应房地产。从供求平衡角度,职住均衡角度,做好城市规划、房地产规划,建造有人住的房子,则房地产的发展便无后顾之忧。(责任编辑:高霈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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