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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圣洲生物科技违反《广告法》 被列入监管总局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嘉兴圣洲生物科技违反《广告法》 被列入监管总局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2019年12月14日 13:36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12月14日讯(记者 严森)昨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19年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典型案件”,内容涉及食品、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其中,浙江嘉兴圣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被列入其中。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被处以罚款7.5万元。

  案情通报显示,浙江嘉兴圣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自有网站、宣传页发布含有“巴西蘑菇具有一定的免疫调节效应,尤适宜免疫力低下、高血压、老年人、糖尿病患者”、“防癌保健效果……消除肌体毒性反应”等内容的普通食品广告,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案情通报指出,浙江嘉兴圣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2019年7月,嘉兴市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7.5万元。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浙江嘉兴圣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实缴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畴坊,其认缴2270万元,占股63.06%;朱祥生认缴1150万元,占股31.94%;周旭青认缴180万元,占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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