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二号反避税指令(ATAD 2)的规定已从2020年1月1日起在所有成员国生效。
该指令解决了非欧盟国家的混合不匹配问题,因为欧盟内部的差异已经被2016年7月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实施的第1号反避税指令(ATAD1)所涵盖。
反混合错配规则旨在通过使用混合错配安排来利用两个或多个国家/地区的所得税法对实体或金融工具的税收待遇中的差异,以防止跨国公司获得不正当优势。
欧盟也已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征收新的离境税,旨在消除对在欧盟开发无形资产但在产生应税收入之前将其转移到低税区或无税区的公司的税收政策。新的出口税旨在使该成员国能够在知识产权转移到其他地方之前对产品的价值征税。它被包括在第1号ATAD中,但是直到2020年1月1日才允许成员国对其进行使用。
根据离境税,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在退出资产时以等于所转让资产的市场价值的税额减去其用于税收目的的价值:纳税人将资产从其总部转移到另一成员国或第三国的常设机构,但总部的成员国不再因转移而对转移的资产征税;纳税人在其常设机构成员国不再有权对转让的资产征税的情况下,将其资产从其在成员国的常设机构转移到其总部或在另一个成员国或第三国的另一个常设机构;纳税人将其税收居住地转移到另一成员国或第三国,但那些资产仍与第一成员国的常设机构保持有效联系的除外;纳税人将其常设机构进行的业务从一个成员国转移到另一个成员国或第三国,只要该常设机构的成员国不再因转让而对转让的资产征税。 (张文春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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