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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出资36亿元认购“新包商银行”股权 承接原包商银行区内资产负债

徽商银行出资36亿元认购“新包商银行”股权 承接原包商银行区内资产负债
2020年03月20日 16:43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3月20日(记者常实 赵雅芝)昨日,徽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于3月18日与其他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新设一家经营区域仅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省级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发起人协议,新设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将为240亿元,其中200亿元将计入注册资本,剩余40亿元将计入资本公积。其中,徽商银行将以货币方式出资36亿元认购新设银行15%的股权。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徽商银行参与发起新设银行相关事宜采访徽商银行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一切以公告为准。

  据了解,徽商银行公告中所指“省级地方法人银行”即为“新包商银行”,徽商银行将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地区的资产负债。该行表示,新设银行名称以监管机构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此外,公告还首次披露新设银行的股东情况。除徽商银行外,其他发起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存款保险基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出资36亿元认购“新包商银行”股权 承接原包商银行区内资产负债图片来源:徽商银行公告

  其中,存款保险基金为该新设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7.5%,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徽商银行分别持股16.67%、15%,为新设银行第二大、第三大股东,内蒙古电力和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并列第四大股东,各持股8.3333%。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存款保险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业银行。公开信息显示,存款保险基金成立于2019年5月,最终实益拥有人为央行,经营范围包括进行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依法管理存款保险基金有关资产;直接或者委托收购、经营、管理和处置资产;依法办理存款保险有关业务;资产评估;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事实上,存款保险基金设立当天也是央行宣布包商银行被接管当日。2019年5月,包商银行因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于2019年5月24日依法联合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为一年。

  据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在包商银行被接管之前,徽商银行曾于包商银行有大量的同业业务往来。

  除入股“新包商银行”外,徽商银行还将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地区的资产负债,并收购原包商银行内蒙古区外部分。公告显示,徽商银行将设立或直接收购包商银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宁波4家分行,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全部资产净值为912亿元,以及包商银行4家分行价值为153亿元的业务。

  资料显示,作为资产规模破万亿的城商行,徽商银行在安徽省外布局异地分行较少。目前已设立的17家分行中,16家在安徽省境内,1家在江苏省南京市。如成功收购包商银行在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分行及资产负债,无疑将成为徽商银行探索城商行可持续发展之路重要的一步。

  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徽商银行总资产规模突破人民币1.1万亿元,同比增长7%以上;实现净利润约人民币100亿元,同比增长约13%;不良贷款率约为1.04%。

  (责任编辑:杨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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