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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去而复返? 方正证券一笔信托逾期陷三方嘴仗 中信信托坚称有据

资金去而复返? 方正证券一笔信托逾期陷三方嘴仗 中信信托坚称有据
2020年03月23日 17:23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方正证券认购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挪用”风波持续发酵。3月19日,经相关方协商一致,信托合同已经解除,信托资金已返还给方正证券。

  信托业近日发生诡异一幕,认购方、受托方、项目方三方打起“嘴仗”。而这出“罗生门”涉及的信托,即为已逾期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远洋弘盛信托计划)。

  3月10日,认购方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公告称,近日得知其认购的远洋弘盛信托计划增发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受托人中信信托全部用于向方正证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中信信托则称,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而项目方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弘盛永泰)则公告称早已结清远洋弘盛信托计划(在方正证券认购之前)。

  方正证券因此事领到了上交所《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下称监管工作函)。由于方正证券公告与中信信托公告不一致,监管方要求核实此事,以及反馈上述信托计划增发公告中是否早已说明募集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投资时报》联系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称,以中信信托公告为准,公告表述有事实根据。对于信托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资金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该相关负责人称,“合同中已有约定,有相关条款的表述,中信信托是按照合同来办事。关于合同中的具体表述,其作为受托人有保密义务,不便透露。”而对于增发公告中是否早已说明募集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该负责人则未正面回应。

  关于弘盛永泰上述公告以及方正证券的认购是否与弘盛永泰融资无关,该负责人则称,“远洋弘盛也已经公告了,以他们的公告为准。”

  上述监管工作函还要求方正证券核实上述信托业务的决策和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据方正证券公告,近日法院已裁定受理重整方正集团申请。方正集团2019年三季报显示,当季末,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2.84%,货币资金为454.59亿元,短期借款为365.81亿元,应付债券为872.37亿元。

  《投资时报》就上述问题向方正证券发送了沟通函,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随后,剧情却以出乎人们意料的方式突然收场。

  3月19日晚间,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信信托签署《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解除《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同日,公司收到资金2.31亿元(含资金占用费131.69万元)。方正证券称,鉴于公司已收到上述资金,本事项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已消除。

  同日,中信信托也在官网发布公告称,经相关方协商一致,信托合同已解除,信托资金已返还给方正证券。后续,中信信托将依法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十天之间,这笔2.3亿元资金去而复返,方正证券和中信信托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似乎渐渐归于平静。不过,双方纠葛中所引发的疑云并未完全消散。

  三方表述离奇相悖

  同一笔信托中的当事三方表述如此迥异,在信托业务中甚为罕见。

  据方正证券3月10日发布的《关于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风险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下称风险提示公告),方正证券于2019年11月1日认购远洋弘盛信托计划2.3亿元。

  认购信托计划后,方正证券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风险提示公告还显示,2020年2月,方正证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方正证券于近日收到该信托计划相关公告的查询密码。公司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得知,中信信托将该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经方正证券向方正集团问询,根据方正集团3月10日复函及提供的相关资料:2019年10月,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不过,中信信托则公告称,经查,方正证券系自主决策、自愿认购上述信托计划份额,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符合信托合同的约定。

  据方正证券风险提示公告,远洋弘盛信托计划信托规模为:已成立40亿元,2019年11月计划增发16亿元。资金用途为:用于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下称远正企管)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方正证券提供的信息中,该信托计划资金用途并没有明确可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不过有“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表述,只是不知“其他资金用途”是否包括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

  因公布远洋弘盛信托计划风险事项,方正证券于3月12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该函件显示,有媒体报道称,2019年11月6日,中信信托官网披露的信托计划增发公告中早已说明募集资金2.3亿元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方正证券公告与中信信托公告及媒体报道不一致,监管工作函要求方正证券自查核实。

  《投资时报》与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沟通时,对方强调“合同中已有约定,有相关条款的表达。”但对于合同和增发公告中是否有“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的明确表述,其未给予正面回应。

  颇显诡异的是,从方正证券公告看,其认购信托后,索要增发公告而不得,而且“近日”才收到查询密码。中信信托官网增发公告在2019年11月6日,方正证券认购时间则在2019年11月1日。

  方正证券与中信信托各执一词引发外界疑问,更加奇怪的是该信托“项目公司”对此事的回应。

  微信公号“武汉远洋地产”发布了“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款项结清的声明”,该声明称:弘盛永泰于2017年6月与中信信托签署协议,通过“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项目融资,其已于2019年7月12日全额结清该信托计划本息。关于近日有媒体报道“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存在风险一事,与其无任何责任关联,其已向中信信托发函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做澄清,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微信公号“武汉远洋地产”账号主体为湖北福星惠誉常青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福星惠誉常青)。工商信息显示,福星惠誉常青为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若融资方弘盛永泰确实已于2019年7月全额结清远洋弘盛信托计划本息,为何该信托计划在2019年11月再次增发融资?

  上述中信信托相关负责人仅对《投资时报》表示,“因为是一笔增发。”此次增发是否跟原来远洋弘盛的融资无关?该负责人称,“远洋弘盛已经公告了,以其公告为准。”

  与方正集团资金往来引关注

  今年2月20日,方正证券公告称,其不存在为方正集团提供融资和担保的情形,方正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然而话音甫落,即遭“打脸”。

  上述监管工作函要求方正证券核实该信托业务开展的决策程序和内核流程,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要求方正证券全面自查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的事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与方正集团的关联交易方面,方正证券2019年半年报中关联方往来款部分显示,当年上半年末,方正证券对于方正集团及旗下公司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约776.4万元,坏账准备余额约38.82万元。方正证券对于方正集团及旗下公司的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余额为约2.01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0.45%。

  目前,法院已裁定受理重整方正集团申请。

  具体来看方正集团财务状况。

  方正集团2019年三季报显示,当季末该公司资产余额为3657.12亿元,负债余额为3029.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2.84%。其中,流动资产为2481.96亿元,流动负债为1907.30亿元。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为454.59亿元,最大的项目为其他应收款,为717.68亿元,其次是存货,为671.85亿元。流动负债中,短期借款为365.81亿元,预收款项为333.39亿元,其他应付款为370.39亿元。非流动资产为1175.15亿元,非流动负债为1121.22亿元。非流动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478.58亿元,投资性房地产为411.72亿元,非流动负债中,长期借款为92.42亿元,应付债券为872.37亿元,为负债中最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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