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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州通药业遭药监局处罚 销售杞菊地黄丸现劣药

江西九州通药业遭药监局处罚 销售杞菊地黄丸现劣药
2020年04月27日 17:27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4月26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杞菊地黄丸劣药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药监罚[2020]24号)显示,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销售杞菊地黄丸(批号:93170709)劣药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处罚。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6.9元,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天眼查资料显示,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是一家以医药商业为主,以药品批发、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核心业务的现代医药物流企业,由全国排名第三的医药商业集团---九州通医药集团和江西江中药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公司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金鹰路9号。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州通600998.SH)全资子公司。

  九州通官网显示,九州通是一家以西药、中药、器械为主要经营产品,以医疗机构、批发企业、零售药店为主要客户对象,并为客户提供信息、物流等各项增值服务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九州通,证券代码:600998),公司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医药商业企业第四位。九州通成立于1999年3月,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截止2019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18.78亿元,总资产676.91亿元。员工两万六千余人。直营和加盟零售连锁药店1132家。

  1月27日,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接报反映位于青浦区青湖路869号的上海好药师青湖店正在销售过期口罩。经查,上海好药师青湖店通过朋友介绍及网购等渠道购入防颗粒式口罩2批900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5万个(均无合格证明材料)用作销售,售价分别为20元/个和1.1元/个。对此,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并启动行刑衔接机制。1月28日,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有消费者反映上海好药师楠溪江药店近期随意抬高口罩价格,即对上海好药师楠溪江药店进行检查。发现上海好药师楠溪江药店近期销售一次性活性炭口罩,进价1元/个,售价 2元/个,上述商品未录入电脑进货、销售系统,销售时涉嫌未明码标价。

  2月6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第二批口罩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好药师柳博药店涉嫌销售假冒口罩、上海好药师天天好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哄抬物价。2月17日,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的通告(2020年1月)。其中,挂名好药师的药店共7家,分别为上海好药师申名药店(不合格)、上海好药师聚叶药店(歇业)、上海好药师俊悦大药房(歇业)、上海好药师钜庭大药房(歇业)、上海好药师灯民药店(歇业)、上海好药师兴悦药店(限期整改)、上海好药师宇瑞药店(限期整改)。

  上海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好药师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由健康九九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持股51.22%,而健康九九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州通”,600998.SH)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主席令第45号)第七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

  以下为原文:

江西九州通药业遭药监局处罚 销售杞菊地黄丸现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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