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滦南县:精准落实留抵退税 助力企业扎实前行

河北滦南县:精准落实留抵退税 助力企业扎实前行
2020年10月21日 14:59 新浪网 作者 中国网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滦南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来到蒙牛乳业(滦南)有限责任公司,就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进行实地调研辅导。

  “在税务部门的细致辅导下,今年7月份和8月份,我们公司分别成功申请到了147.9万元和411.5万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而且是在申报期结束没几天就到账了。”对于此次滦南县税务干部的到来,该公司财务经理张宁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就相关留抵退税政策进行了详细咨询。

  据悉,该公司于今年2月26日被河北省发改委认定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该公司从6月份开始相继拆除了3条低产能液态奶生产线,投资2350万美元,新增了5条进口高速液态奶生产线。“目前,项目尚未完工,预计11月份以后,还会申请留抵退税。”张宁说。

  近日,河北滦南县税务干部到蒙牛乳业(滦南)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参观新上生产线,辅导企业留抵退税政策。

  为应对今年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支持相关企业发展,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明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据了解,所谓增值税留抵税额,是指当纳税人当期销项税款不足以弥补进项税款时,其差额称为留抵税款。而此公告所称的增量留抵税额,则是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制度,最初是2019年4月1日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实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推行增值税实质性减税的重要内容。

  该制度实施一年多来,虽然税务干部通过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予以宣传,但不少企业由于内部情况复杂,常常不知道是否符合留抵退税政策。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滦南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主动走进企业,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作精准辅导。

  今年6月22日,一笔52.4万元的留抵退税款打到了河北洪天力药业有限公司的账户上,这对于当时正值设备供应商催要货款之际的该公司来说,无异于一场“及时雨”。

  “受新冠疫情影响,我们公司的项目建成投产进度一再推迟,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幸好有了这笔及时到来的留抵退税款。”该公司会计陈素玲告诉记者,税务部门的辅导大到政策宣讲,小到每一张申报表的填写,事无巨细,“甚至连我们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2019年39号公告规定的留抵退税政策都是税务干部提醒的。否则,我们可能就错过了这项优惠。”

  陈素玲所说的公告,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其中规定,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时,必须同时满足“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等五种情况。

  实际上,为了进一步推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财政部 税务总局2019年还发布了《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对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还增量留抵有了进一步的规定:申请留抵退税时间为2019年7月及其以后的纳税申报期,相较于2019年3月31日有增量均可按月申请退税。

  今年5月22日,属于先进制造业的北京中泰浩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收到的一笔9.32万元的留抵退税,就是在滦南县税务干部的辅导下完成的。

  据国家税务总局滦南县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李晓江介绍,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包括连续6个月出现增量、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才可享受留抵退税,以及先进制造业和疫情防控生产企业实行按月增量留抵退税三种情形,对政策执行的准确度要求很高。“为此,我们专门建立了跟踪辅导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做到了‘一对一’精准辅导,既保证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又做到一户也不能退错。”(供稿单位:河北滦南县税务局 图/文 高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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