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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伟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重要案件|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林伟庆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0年09月21日 19:39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杏林中队原协查员林伟庆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厦门市集美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林伟庆利用先后担任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局杏林中队高浦社区、曾营社区网格协查员,协助开展执法工作的职务便利,或索取或收受多名违建户好处费共计人民币8.35万元,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林伟庆认罪认罚,并在其辩护人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来源:集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来源:集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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