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6日21时9分许,岢岚交警在向阳街进行交通违法整治时,一辆小型汽车在检查点不远处行驶速度忽快忽慢,驾驶员吕某林神色慌张,引起执勤交警的警觉。执勤交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吕某林声称驾驶证在公司。随后执勤交警将其带上警车仔细盘查后, 吕某林最终如实交代其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吕某林在2013年因毒驾行为被警方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戒毒后再未进行考取。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吕某林表示其聚会后心存侥幸准备开车回家,不料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吕某林被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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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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