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重磅警示】首批惩戒96人!娄底警方联合人民银行依法惩戒非法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等行为

【重磅警示】首批惩戒96人!娄底警方联合人民银行依法惩戒非法买卖租借银行账户等行为
2020年09月30日 13:28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9月28日,娄底召开警银联手开展金融领域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开发布首批96名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账户的人员,对其依法实施惩戒,强力推进打击治理电诈犯罪行为。

   据了解,娄底各级公安机关从各县(市、区)抽调骨干精英组成反诈专班,坚持每天24小时对公安部推送线索进行研判,精准快速打击,快速铲除电诈窝点。至9月底,累计摧毁电诈犯罪团伙56个,破获涉诈案件261起,抓获电诈人员389名,刑事拘留电诈犯罪嫌疑人343名,追回电诈逃犯391名,收缴大批作案电脑、手机、银行卡、多卡宝、络漫宝等涉案物品及设备。

   根据《娄底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两卡”行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娄底公安机关联合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趋势。1-9月全市银行机构累计整改非实名等问题账户16万户,采取处置措施8000户,其中中止非柜面交易账户4000余户,止收止付可疑账户2000余户;拦截疑似电诈人员开户80余起,移送电诈线索14份。

   同时,全市金融机构成立了打击治理电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派驻“娄底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接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形成跨界联动、无缝衔接、提前预警、及时止付、快速冻结的打击防控诈骗犯罪格局。今年以来,累计止付涉案银行账号4573个,止付资金1.77亿元,冻结银行账户482个,冻结资金3694万元。

   娄底对涉案银行卡、电信卡线索实施全链条打击和“一案双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刑事拘留买卖“两卡”犯罪嫌疑人36人,同时对违规开户、开卡的工作人员追责32人次。

   “云剑-2020”行动以来,娄底市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涉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严打高压态势,全力铲除犯罪滋生土壤,全市公安机关共侦破了多起妨害信用卡管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等案件,并认定首批96名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账户的人员。为有效遏制买卖银行卡、银行账户的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娄底市公安局决定对买卖银行卡或银行账户的个人依法实施惩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精神,向社会公开发布,充分体现了我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及整治黑灰产业的决心。

  惩戒人员名单如下:

  惩戒措施如下:

  1、信用惩戒|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等业务。

  3、严管账户|银行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除受到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警方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因此,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储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希望每个人都珍惜自己的信用,切勿贪图小利将电话卡、银行卡出售给其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导致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有市民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也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综合新湖南、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供稿)

  总编:陈汉树

  审核:罗锭远 肖 鹄

  编辑:王友专 张 勇

  免责声明: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部分素材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娄底娄底市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