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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拖欠装修款 法官调解当庭还

故意拖欠装修款 法官调解当庭还
2020年11月10日 10:19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开开心心搬进了新家,却故意拖欠装修尾款不还,故而被他人诉至法院。近日,上犹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被告当庭支付了一万多元的装修尾款,为这起拖欠装修款长达一年之久的纠纷画上句号。

   2018年9月13日,原告某装饰公司与被告刘某签订装饰工程合同书,约定由原告装修被告位于赣州市上犹县某小区房屋,全包报价清单165773元,优惠后161690元。装饰合同正式成立前,被告按约定支付了5000元图纸设计定金,2018年9月18日装修合同正式成立后,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第一期装修60000元,加定金5000,共计65000元;2018年10月31日,被告支付了第二期装修款65000元;2019年1月9日,被告支付了20000元装修款。2019年1月份装修已经全部完工,被告方也于2019年1月份正式入住,但尚有装修尾款17690元未支付(包括增加的装修项目6000元费用),至起诉之日被告已经入住将近一年,仍然未向原告支付剩余的装修款,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将刘某诉至该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原被告各退一步,双方在庭审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刘某当庭支付给原告某装饰公司装修工程款16000元,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均满意而归。

  【来源:上饶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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