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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断卡” 46人被“请”进公安局

铁腕“断卡” 46人被“请”进公安局
2020年11月19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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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法治日报记者 吕建华 通讯员 刘传勇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等,都有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然而,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因为被开卡中介忽悠而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不仅让自己的信用丧失,最后还受到法律的制裁,十分让人痛心。”桂林市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自10月开展“断卡”行动以来,该局在灵川县、秀峰区和恭城瑶族自治县3个地方抓获“涉卡”犯罪嫌疑人46名。

  “两卡”犯罪魔手伸向高中生

  疫情期间,李某闲在家无事可干,上网跟从事开卡中介的陈某聊上后,发现出售银行卡有利可图,于是将自己名下的农业银行卡、U盾及手机卡贩卖给陈某。陈某利用这些卡从事网络犯罪活动。其间,李某还组织多人前往银行网点、通信运营商营业网点办理银行卡、U盾、手机卡,之后出售给陈某。

  警方调查李某银行卡资金流水账,发现李某的银行卡、支付宝从事网络信息犯罪金额达400余万元。李某明知他人将银行卡、U盾、手机卡用于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然为获取利益铤而走险,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灵川县2个贩卖银行卡团伙还把目标放在高中生群体。他们以50元至800元的“好处费”为诱饵,诱使高中生为其办理银行卡、U盾后贩卖,从中非法获利20余万元。

  此次“断卡”行动中,灵川县公安局精心组织,精准研判、精细梳理违法犯罪线索,循线追踪,严打非法开办贩卖“两卡”(电话卡、银行卡)以及为犯罪分子提供“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31人,缴获涉案手机37部、银行卡57张。其中,抓获8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网上兼职招聘”设陷阱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秀峰区警方共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多名嫌疑人系因疫情期间闲在家“应聘”网上兼职,不知不觉走上犯罪道路。

  10月26日上午,一女子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桂林市公安局秀峰分局投案自首。今年4月,她在QQ群里看到网上兼职信息,考虑到自己怀孕且疫情期间不能外出,便想通过兼职挣点生活费。她添加对方为好友,然后用自己及亲戚朋友的支付宝账号为不明来源的资金洗钱。看到公安机关的宣传后,她得知该行为违法,于是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11月4日,桂林市公安局百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张姓女子用支付宝多次为不明来源的资金转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进一步研判,民警将张某传唤到案。张某交代,其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则兼职招聘广告,于是添加广告发布者为好友,然后提供支付宝账号为某APP平台中的不明来源资金洗钱,从中获利800元。

  一些市民甚至不知道出售、出借银行卡的行为涉嫌犯罪。秀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在“断卡”行动中发现,辖区市民梁某存在出售、出借名下银行卡供他人使用的情况,且银行卡的交易记录中存在多笔诈骗资金。梁某的行为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民警将其抓获。

  梁某交代,今年8月,他听朋友说,闲置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可以卖掉赚钱,于是将银行卡、U盾及手机卡卖出,收到1000元报酬。

  提供银行卡给朋友在赌博平台跑分

  今年7月,恭城县西岭镇的陆某获知朋友赵某在网上赌博平台刷单跑分赚了不少钱。陆某明知网络赌博犯法,为了获取利益,仍然为赵某提供一张办好网银的银行卡用于在赌博平台跑分,赚取跑分分红,从中获利。7月至今,该银行卡交易流水达150余万元。

  11月16日,西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陆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民警深入摸排核查、研判分析相关线索后,将陆某抓获。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陆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非法买卖、租用银行卡和电话卡的行为,不仅会受到失信惩戒,还要担负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开卡、收卡、贩卡团伙。目前,公安机关开展的“断卡”行动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含微信、支付宝)。被公安机关认定的电信网络诈骗的电话号码(含互联网连接账号)登记的自然人及法人需纳入不良信用电话用户管理,其名下所有的移动电话号码将被关停,2年内不得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也将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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