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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以“相互取暖、众筹还债” 为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以“相互取暖、众筹还债” 为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2020年11月23日 15:3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龙警新媒体|+绥滨

  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始终聚焦维护百姓经济安全,着力打击涉众型经济案件。近日,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相互取暖、众筹还债”为噱头的新型网络传销犯罪案件,为全市公安机关“三打两控一遏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增添新战果。

  本案线索于2020年8月3日由鹤岗市公安局指定管辖至绥滨县公安局,绥滨县公安局于2020年8月5日立案侦查,并迅速成立以副局长刘皓为组长的专案组,由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主办此案。

  经依法侦查查明,鹤岗市居民燕某某以利用一款名为“有钱还APP”以众筹还钱为噱头,在我市发展下线参与网络传销。我市居民燕军实施网络传销所使用的“有钱还app”实际经营者及最高发起人为林华,2019年7月,犯罪嫌疑人林华以首年2万元后续每年6000元的价格委托郑州市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制作一款名为“有钱还app”手机软件,并利用该“有钱还app”以众筹还债为名义实施网络传销,在全国发展下线会员10余万人。“有钱还app”会员共计V1级至V9级9个级别,参与者需给推荐人和层级中最近的V9级会员各转账200元后即成为V1级会员,每名会员可发展3个直接下线安置在自己会员号下,如再发展下线需安置在自己下线会员之下,V1级会员给其上V2级会员转账200元即可升级为V2级会员,以此类推可升级至V8级会员,V8级会员升级V9级会员条件为:除3名直接下线会员外,每名直接下线下级会员需达到27名V2级以上共计81名V2级以上会员。“有钱还app”V9级会员每个月需向林华交纳400元管理费。该传销活动以其不存在所谓“资金池”“团队计酬”“固定公司”“投资金额少”等特点作为迷惑性,以“国家鼓励众筹还债、互帮互助”为噱头诱使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其中,在严重危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同时,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专案组民警在通过前期分析研判以我市犯罪嫌疑人燕某军为切入点理清该传销团伙组织架构,掌握充分证据后,专案组民警分赴鹤岗、杭州、深圳、上饶、南昌等地开展抓捕工作。10月19日,外出抓捕民历经近一周的摸排蹲守在县局领导的周密协调部署下各抓捕组多地同时收网一举抓获燕某军、林某华、林某超、林某婷、朱某克(五名犯罪嫌疑人,并成功押解回绥滨县展开讯问。在抓捕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后,绥滨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以“不获全胜不收兵”的韧劲围绕“案不漏人”的工作原则,先后组织警力于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12日分赴山东省青岛市、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对犯罪嫌疑人燕某军在该传销组织中上线人员曹某及曹某的上线人员薛某辉(开展抓捕工作,2020年11月13日上午8时许两地办案民警同时收网成功抓获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押解回绥滨县进行讯问。经讯问,上述七名犯罪嫌疑人对各自参与“有钱还APP”进行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案的成功侦破,是民警从“战法、战例、战绩”层面获得了经验、提高了本领,展现了绥滨经侦干警的初心与担当,彰显了鹤岗公安铁军的本色与作风。

  【来源:绥滨公安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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