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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检察院落实“四个最严”回应群众期待

仙游县检察院落实“四个最严”回应群众期待
2020年11月24日 16:3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守好“舌尖安全”

  ——仙游县检察院落实“四个最严”回应群众期待

  □本网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陈海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们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专项工作,以服务民生、维护公益为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惩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期待和关切。”11月20日,仙游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国海告诉记者。

  “严”字当头 履职尽责

  “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罪案件,我们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仙游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亚杰表示。

  为此,仙游县检察院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及时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做到案件定性准确、量刑建议恰当,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8年1月,张某某、陈某某两人利用弓弩、含琥珀胆碱成分的毒针射杀的方式盗狗(共计1024斤),后用于出售。该院对两人依法批捕、起诉,两人现均已被法院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的办理有力地震慑了此类犯罪分子。

  仙游县检察院还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作为“优化诉讼结构”的重要路径,积极开展“食品药品严重失信‘黑名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今年1月,由该院依法起诉的李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法院对其作出有罪判决。但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及时将被告人李某某列入食品严重失信“黑名单”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未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黑名单”信息依法及时认定、公示、上报,进行重点监管,导致食品安全领域中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受到侵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该院随即向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后,积极排查,现已整改到位。

  两法衔接 积极治理

  “我们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县法院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与该局建立长效的工作衔接机制,利用好两法衔接平台,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等机制,及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工作,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促进各部门形成食品安全保护合力。”周亚杰告诉记者。

  2019年9月18日,许某甲、许某乙两人用工业硫磺对约800斤芡实进行熏蒸加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信息通报仙游县检察院后。该院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立案。随后,该院依法批捕、公诉,两人现均已被法院有罪判决。

  同时,仙游县检察院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今年10月23日,该院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部门联合检查现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进行随机抽查。

  通过随机抽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并认真检查药品流通在销售环节的处方审核是否合法;同时对冻品肉类进行检查,特别是针对国外进口的肉制品,重点查验进货渠道和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对报关清单等。

  “通过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既达到监督行政机关及时依法行政的目的,又起到了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实现了双赢、多赢。”周亚杰如是说。

  【来源:福建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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