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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望谟:公益诉讼促垃圾焚烧地“华丽变身”

【法治】望谟:公益诉讼促垃圾焚烧地“华丽变身”
2020年11月24日 17:3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2020年11月20日,望谟县新屯街道办事处回函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望谟北站入口左侧就地焚烧垃圾问题已进行整改。经望谟县检察院实地回访察看,该处已按检察建议要求整改完毕。

  (弃土场垃圾清理前)

  生活垃圾污染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问题,一直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点领域。望谟县检察院立足本职,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助力脱贫攻坚。望谟县检察院在开展脱贫攻坚过程中发现,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望谟北收费站匝道入口左侧80米处有生活垃圾就地焚烧,该处垃圾未修建围墙,焚烧的垃圾在露天下易被风吹散且临近生活区域和河道,在未做任何防范措施下对垃圾进行焚烧,影响河道环境与周边居民生活。望谟县检察院立足监督职能,向望谟县新屯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该新屯街道办事处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做出整改:一是对弃土场就地焚烧的垃圾进行了清理;二是在弃土场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不得随意倒垃圾;三是制定长效机制,发动群众互相监督。

  (弃土场垃圾清理后)

  望谟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目标,积极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察建议的发出,让生活垃圾“有处安放”,为建设生态望谟,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望谟检察

  作者:罗国柳

  【来源:黔西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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