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徐孟国 通讯员 史静)6月5日,栾川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求助称,有人在实验五小路口打架。接警后,值班民警袁昌胜迅速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过初步调查,程某幸与程某棋驾车从栾川县赤土店镇月湾方向往县城方向行驶,齐某辉与妻子杨某玉驾车从栾川县赤土店往县城方向行驶,程某幸走到栾川县赤土店镇月湾天府农庄路口的时候开车别了齐某辉车一下,齐某辉骂了程某幸一句,后程某幸一直在路上别齐某辉的车好几下。到实验五小路口时,程某幸将齐某辉的车别停在路边,与程某棋一起将齐某辉殴打,后齐某辉到自己的车后备箱拿了一把水果刀朝程某幸的胳膊处捅了一下,致使程某幸胳膊处和腋下受伤,齐某辉自头部和胸部、背部受伤。经鉴定,程某幸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齐某辉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11月26日,齐某辉因故意伤害被栾川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齐某辉、程某幸因殴打他人被栾川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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