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

市交通运输局迅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
2020年11月30日 19:4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11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等省、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进一步分析研判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局持续平稳。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隽瑜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辉,局领导任江源、杨海英、任豫新、冯家勋,局二级调研员毕荣武出席会议。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传达学习了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听取了全局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汇报后,李隽瑜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大局稳定,须臾不可放松、须臾不可放过、须臾不可停顿。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把安全生产作为民生大事,纳入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中,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全局两项重点之一摆在突出的位置。近期,针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吸取教训, 省委、省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全面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开展宣传教育,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省交通运输厅也将派出专项督导组进驻各地市,对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人、车、企”隐患清零行动、路域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李隽瑜强调,全系统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安排,聚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迅速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要进一步压实全市道路运输、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集中整治主体责任,详细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部门责任、分管领导、工作要求、目标任务,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监管等有效形式,确保我市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动态清零。

  李隽瑜强调,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组织领导。全系统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辖区工作实际,尽快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市县两级交通运输职能部门要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坚持问题导向、点面结合、多管齐下,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大风险点的督导,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采取面对面交办、跟踪督办、限时清零、复核检查等方式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在集中整治行动中发挥好牵头作用,密切与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应急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应急、文化和旅游、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采取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有效形式,督促“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货运车辆)渣土车和校车的企业、学校等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 ,严厉查处货车、渣土车超限超载、违法载人、私自关闭动态监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杜绝疲劳驾驶,依法严查下线车辆非法运营,全面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源头管理、过程跟踪,实现全程管控。

  三要加快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项目和路面大修工程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在交工验收时要吸收公安、应急等部门人员参加,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安全评估,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二是加快低标准路段提升改造。将路况差、技术等级低、线形指标超规范等路段纳入“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库。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力量对安全性能较差的低标准路段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三是加快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养护单位配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补齐补全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管理部门要对全市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加快实施安全生产防护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改善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状况,切实提高路网安全保障水平。 

  四要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突出抓好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在2020年年底前对辖区内所有营运车辆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把 “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职责”安全生产理念传达到每个企业,每名从业人员。要加强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切实提高企业两类人员安全素质,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市县两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各自职责范围和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对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核查违规违章处罚记录,依法依规吊销存在严重安全风险行为人员的从业资格证。

  五要压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扎实开展“进企业、查隐患、促整改、保安全”攻坚行动为抓手,组织道路运输管理、交通执法人员成立工作组,进驻企业,实行任务到组、责任到人,集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重点排查企业3个月以上的动态监控平台信息,锁定违法违规证据,核查企业隐患处理处罚台账和记录,对未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隐患,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年底清零。尤其要配合公安部门要严格落实 “四个必查,五个追究”工作机制,即亡人事故必查,涉及重点营运车辆必查,涉及酒醉驾事故必查,造成恶劣影响事故必查;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党政纪处分,曝光警示五个方面,严格责任追究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局安委会督导组要定期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对全系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集中整治期间道路交通事故依然频发多发的,要对事故发生的行业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诫勉谈话。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造成重大后果或严重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三门峡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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