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叮~你有温馨提示请查收!

叮~你有温馨提示请查收!
2020年12月01日 18:3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广大车主朋友们:

  近接部分车主反映,因交强险提前签单期限缩短,使其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无法在办理交强险时一并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等规定,车船税按公历年度,在每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为避免因迟延缴纳产生的税收滞纳金,给您带来不必要损失,请无法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办理交强险方式缴纳2020年度车船税的车主,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逾期未申报缴纳的,保险机构将一并代收代缴2020年度税款及税收滞纳金。

  盼请理解并予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2月1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编发: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的公告

  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机动车销售发票丢失怎么办?别着急!这样处理即可!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问题解答(一)

  【来源:安徽税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