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巍山县法院副院长邱贤泽带领庙街法庭干警到巍山县大仓镇大仓村委会开展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巡回审理,助力案件圆满完成调解。
原告巍山县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被告官某某等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案件承办法官邱副院长认为近年来民间借贷、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成逐年上升趋势,该类案件普遍反映出保证人对保证责任理解存在误区——认为自己只是签了一个名字,按了一个手印,自己并没有实际使用借款,所以自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或者认为自己需承担的保证期间仅仅系借款人的借款期限等。该问题需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且经审查认为:就该问题上述案件具有普遍代表性,经报县法院审管办后,积极和大仓村委会协调,得到了大仓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2020年11月27日由巍山法院副院长邱贤泽,员额法官饶祖成及人民陪审员、大仓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凹恩文组成合议庭在大仓村委会顺利开展了巡回审理,当地群众广泛参与旁听,庭审在严肃又轻松的氛围下结束。
最后,经案件合议庭组成人员耐心说服、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当庭向原、被告出具《民事调解书》,圆满完成审理,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邱副院长还当庭向当事人及广大旁听人员释明了保证人及保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让群众明白了为什么字不能随便签,手印不能随便按的道理,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大理政法
文稿来源 : 公众号“巍山县法院”
本文编辑:高腾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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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张爱华
【来源:大理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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