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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铁检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等17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开庭审理

陕西铁检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等17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开庭审理
2020年12月03日 19:5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2020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傅某某、邱某某等16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谭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庭开庭审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主持庭审,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指派员额检察官张爱萍、张欣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该案是十分典型的犯罪分子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2018年以来黄某某、傅某某、邱某某等首要分子,为逃避国内司法追查,招募、组织国内人员偷渡至缅甸勐波,以网络赌博公司的名义,在当地成立组织结构严密的诈骗犯罪集团,通过网络诈骗国内多地330名被害人,诈骗金额达1600余万元。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受理该案后,迅速成立以王勇检察长为组长,刘孟骐副检察长为副组长,三名员额检察官为组员的办案组承办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对犯罪集团用于接收被害人转账的银行、微信、支付宝账户、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犯罪集团实施诈骗的时间、地位、作用,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组织者、被组织者,偷越国境的时间、路线、行为人,下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客观认定,以及是否有漏罪漏犯等重点情况反复审查、充分论证,确保不枉不纵,准确认定每一起犯罪事实,针对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不同情况提出量刑建议。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逐一向各被告人详细释法说理,充分听取辩护人意见,17名被告人均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法庭将择日宣判。

   来源:陕西铁检

  【来源:安康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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