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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瘾!高空抛物可整治!

过瘾!高空抛物可整治!
2020年12月04日 12:21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日

  深圳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引发关注

  一醉酒男子从24楼家中

  先后5次高空抛物

  哑铃、拖车、垃圾接连坠下

  怎样才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不少网友建议

  希望能通过安装公共视频进行管治

  另外还有不少人认为

  做好事前自查、科普也很重要

  好消息

  小伙伴们的这些期待就要实现了!

  深圳市福田区通过

  人防、技防、物防、智防相结合的手段

  为市民搭建起安全的屏障

  搭建首个高坠智能预警系统

  率先推进“瞭望者”

  高空坠物智能预警监测系统建设

  这个监测系统能做什么

  区别于传统的视频监控系统“事后查找”,智能预警监测系统可实现对高空坠物或抛物行为的智能实时抓拍并发出预警,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对隐患排查重点进行提示,对高抛行为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为物业管理单位识别建筑物外墙隐患提供了便利,使防高坠工作由“被动防治”向“主动出击”转化,极大提升了防高坠工作的精准性。

  拒绝高空坠(抛)物

  除了科技手段的辅助外

  更重要的是养成文明行为习惯

  在深圳福田区

  有一群人专“盯”这事

  组建志愿者队伍调动多方力量参与防治

  要避免高空坠物惨剧的发生

  不能单靠个别人

  需要每一个居民共同维护

  最后

  阿消也要提醒各位小伙伴

  高空抛物属于危险行为

  情节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14、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4日发布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高空抛物行为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罪名。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共同守护“头顶的安全”

  来源:中国消防

  【来源:珠海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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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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