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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玉高等人盗窃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南京市上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玉高等人盗窃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0年12月31日 19:00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罗玉高、覃增朗、覃志猛、覃志往、覃志举、韦吉佳、罗连抗、莫耀文盗窃案,日前,经上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罗玉高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覃增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覃志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被告人覃志往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覃志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韦吉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罗连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莫耀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玉高、覃增朗、覃志猛、覃志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覃志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韦吉佳、罗连抗、莫耀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来源:西安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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