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韦兰燕、覃政顺、莫桂玉贩卖毒品案,日前,经上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莫桂玉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韦兰燕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覃政顺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桂玉、韦兰燕、覃政顺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仍多次予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来源:西安检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