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可怕!青海这里竟有人私藏非法枪支弹药...

可怕!青海这里竟有人私藏非法枪支弹药...
2021年04月28日 22:32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近年来

  境外枪支伤人的案件频发

  网友纷纷高喊

  我们的祖国安全感爆棚

  这都归功于国家对枪支弹药严格管理

  这不

  在持续高压严打严管下

  还是有人在违法的边缘疯狂的试探

  针对枪爆违法犯罪行为

  城北公安分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深挖线索、全力攻坚

  近日

  分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

  有枪支、弹药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当场缴获以火药为动力枪支2支

  子弹200余发

  4月初,刑侦大队在对涉枪案件线索进行研判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立即组织警力对线索进行深挖、缜密分析。经侦查办案民警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藏身地点、活动规律以及携带枪支等重大信息,并摸清了嫌疑人的生活规律及其同伙的相关信息。

  为确保抓捕安全,并保证案件人赃俱获,刑侦大队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4月21日,民警在湟中区拦隆口镇红林村将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同伙成功抓捕归案,及时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

  均是违法行为!

  私藏枪支有很多安全隐患

  大家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 编辑:煎蛋

  | 来源:西宁城北公安

  | 律师顾问:延辉律师

  【来源:青海网】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青海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