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8日,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司法所协同镇应急办、安昌派出所成功调处永昌镇沙汀村2组村民唐某与北川羌族自治县某某建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
北川羌族自治县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占用了唐某的林地。该建材公司与沙汀村2组签订林地租用合同,唐某觉得林地属于自己所有,签合同时却不与自己签订,这两年也没有收到租金,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唐某多次与某某建材公司协商无果后采取了堵建材公司必经之路的方式,影响了建材公司正常经营。双方发生激烈的语言冲突。
经过人民调解员倾情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清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不会再堵车断道,某某建材公司也对唐某的合理诉求进行妥善解决。
图为纠纷调解现场。
图为纠纷调解现场。
【来源: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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