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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组织当“下重手”

对非法组织当“下重手”
2021年05月20日 09:33 新浪网 作者 湘湘xv

   民政部19日公布第三批地方民政部门已取缔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民政部提示,社会公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非法社会组织仍在开展活动的,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相关网站核实其身份,并能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

   常言道,事不过三。截止5月19日,已然曝光第三批被取缔部分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相信,没有人敢保证这是最后一批,也不敢妄下论断接下的时间还有几批待曝光。虽然,文中提醒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或参与其活动时,请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也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涉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但令人嘘唏的是,非法组织缘何会取而不缔,禁而不止,是哪个环节出现问题。

   非法社会组织,顾名思义是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诚然,曝光名单既有利于民政部门发动全社会力量收集线索和证据,也能对社会公众起到有效的警示和提醒,使社会公众能够提高警惕,辨清“李逵”还是“李鬼”,避免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可问题是,放眼民众的辨别力,又有多少人对于非法组织能够辨别清楚?就算能够侥幸辨别,相关部门真能守土有责、雷霆出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而这些非法组织又缘何敢明知是“非法”,而大行其道?说到底,还是相关处罚下手“太轻”。

   毋庸置疑,随着时代发展,社会组织在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国家层面,也对生活组织不乏各种规章制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提出: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指出了社会组织改革的方向。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非法组织之所以存在,更多缘于“借力”生长。如借助政治名人、企业名人、文化名人、体育名人等站台,好像自己有了靠山和保护伞;借主流媒体宣传造势,扩大影响,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会馆场所开展活动,往自己脸上贴金,制造合法的假象。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非法社会组织的根除,既需要政府机关外科手术式的治理,更需要社会健康力量的旺盛,更需要铲除滋养非法社会组织的种种土壤。说到底,需要对非法组织当“下重手”。首先我们新闻媒体在宣传报道时,不能当非法组织的“掮客”;其次,我们的一些名人得坚守基本的道德底线,不能以眼睛“向钱看”给非法社会组织站台;再者,我们社会个体或是相关组织,不能有“自欺欺人”的心态,明知社会组织不合法,仍愿意花钱买来装点门面;最后就是我们的相关监督部门,别总是成为“事后诸葛亮”。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必须建立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体系。唯有通过对正规社会组织的年检、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的严格监督和管理,防止个别社团组织“拉大旗做虎皮”,非法敛财,破坏法律和秩序,或许非法组织空间就会压缩。

   作者:余志勇

  编辑:钱江

  【来源: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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