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徐芳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芳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日前,由淄博市临淄区院提起公诉的徐芳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临淄区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徐芳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