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举报“三非”外国人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的群众进行奖励的公告
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极其严峻,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案件线索,有效打击“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阻断境外疫情传播途径,确保人民身体健康、生活有序。特发布本公告。
一、本公告所称“三非”外国人案件线索包括七个方面
1、涉嫌非法入境的;
2、涉嫌非法居留的;
3、涉嫌非法就业的;
4、涉嫌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外国人的;
5、涉嫌非法聘用外国人的;
6、涉嫌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
7、其他涉嫌“三非”线索的。
二、本公告所称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包括六个方面
1、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2、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的;
3、涉嫌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
4、涉嫌出售出入境证件的;
5、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
6、涉嫌偷越国(边)境的。
三、本公告所称奖励标准包括两个档次
1、提供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后立案侦查的,每一起奖励人民币5000元;
2、提供“三非”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后,每查处办结一起“三非”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对核实举报线索的领取方式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放弃。
五、举报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形式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线索属于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经查证属实的,对首位举报人予以相应奖励。鼓励实名举报,对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情况严格保密,对于谎报警情,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举报人,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非”案件及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线索举报电话:110(昼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公安局。
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2日
本期责编:贾若晨
本期审核:李岩
【来源:保定公安网络发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