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火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元宵佳节,赏花灯、猜灯谜、放烟花等一系列传统民俗活动,为节日增添了喜庆氛围。然而,节日期间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及各种野外用火现象高发,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森林是人类生存所依,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真诚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森林防火宣传员。森林生态脆弱,破坏易,恢复难,周期长,成本高。森林防火宣教是保护森林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要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友宣传森林防火重要性、野外用火风险性和森林火灾危害性和预防措施,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特别是要提醒身边人,元宵节期间严禁在林区、林缘地带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二、争当野外用火安全员。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林缘)吸烟、上坟烧纸、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在林区烧荒燎埝、不炼山、焚烧枯树杂草等,主动劝阻、制止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无论个人或集体,因用火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的,将被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争当森林防火监督员。各乡镇护林员要履行森林防灭火责任,加大巡查巡护力度,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互相监督、互相提醒,一旦发现他人在林区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违规用火行为,及时进行劝诫。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告当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广大市民朋友,让我们携手共做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安全员和监督员,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守护绿色家园,用文明的实际行动欢度安全、祥和的元宵节!
咸宁市森林防火中心
2025年2月11日

来源:咸宁市森林防火中心
编辑:聂莹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