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阳江一幼儿园合伙人余某某被该园园长苏某泼硫酸,烧伤面积达28%,已是三级烧伤。
余某某和苏某不仅是合作关系,还曾是多年的恋人。据余某某表示,苏某隐瞒自己早有家室还育有一子的事实与之恋爱,她发现后便提出分手,两人也于今年2月份分手。之后苏某多次要求复合,屡遭拒绝后威胁余某某:"要么在一起,要么一起死。"
事发当天,余某某在驾校练车,苏某找到她要求复合,当面遭到拒绝后,后者直接用硫酸泼向了前者,并逃离了现场。好在旁人发现后及时为她进行了简单处理并报警,在经过医院救治后并没有生命危险,只是身上会留下疤痕。目前,苏某已经被警方列为逃犯,正在追捕。
余某某表示苏某是双重性格的人,恋爱期间有对她好的时候,也有暴力的时候,还曾亲眼目睹过两次苏某猥亵儿童的行为,她觉得其"心理变态"。
苏某作为一个有妇之夫隐瞒身份公然与他人恋爱,身为幼儿园园长还猥亵儿童,现在竟用硫酸泼人并潜逃,严重触及法律底线。若不是出事后被人供出,苏某猥亵儿童的事还不知可以瞒到何时,不知有多少孩子还将受到伤害,这种事情必须彻查清楚,给受害儿童及家长一个交代。
孩子是家庭及祖国的未来,是需要保护的群体,但同时也是最缺乏自我保护的群体,家长不可能时时刻刻在孩子身边保护他,因此我们更需要想办法预防孩子受到伤害,并尽可能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
首先,在孩子两三岁的时候,家长就需要给他进行性教育,因为他即将上幼儿园,要脱离家人的看护开始单独接触外界,家长觉得孩子小,但是有犯罪想法的人不会嫌孩子小。反复告诉孩子,着背心和内裤的地方不能让任何人触碰,不舒服的身体接触一定要严厉拒绝,当觉得不适时尽快离开现场,不要跟除家人外的异性单独相处……直至孩子能时刻记住,并这样去做为止。
其次,家长应意识到猥亵与侵犯往往发生在身边,多为熟人作案,因此不要让他人将孩子带离自己的视线,哪怕是熟悉的人或好朋友甚至亲戚也不行。
再次,当孩子有反常的行为时,一定要引导他说出来,发现孩子被猥亵之后,千万不要指责他,这并不是孩子的错,也不要在孩子面前将事情放大,让孩子觉得很糟糕、羞耻,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
最后,处理孩子猥亵事件时,应谨慎而严肃,最重要的是不要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顾及到孩子的感受,尽可能给孩子提供保护和支持,而不应考虑自己的情绪与面子,有必要时一定要报警处理。
幼儿在园中受到猥亵、虐待的事也屡有发生,这便告诫家长在帮孩子选择幼儿园时一定要更加用心,注重幼儿园的口碑、师资、制度执行等各方面,尽量给孩子选择一个安全、可靠的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