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有四省公布了开学时间
河北1市教育局也发布最新通知
同时河北部分学校还公布了
一些考试调整方案
快跟着通妹来看看吧~
又有四省公布开学时间!
这些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准备
山东:4月15日起开学。
浙江:4月13日起开学,高等学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
辽宁:4月15日起逐步开学。
甘肃:4月9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开学。
目前,已有24个地区公布开学时间↓↓↓
24个省市(自治区)中小学开学时间
省市
中小学开学时间
安徽
高三年级学生4月7日返校初三年级学生4月13日返校
4月20日起其他学段开学
四川
高三年级原则上4月1日开学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
辽宁
4月15日全省普通高中高三年级省域内同步开学。初中三年级为第二批开学,实行同一市域同步开学,由各市确定开学时间。
江苏
各级各类学校自3月30起分批次、错峰开学
内蒙古
高三和初三年级3月30日开学
广西
高三、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
海南
高三、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
云南
3月23日高三、初三年级开学
除高三、初三年级外,其他学段、年级学生暂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
4月7日起分类分批、错时错峰开学
陕西
高三年级3月30日开学初三年级4月7日开学
西藏
各级各类学校暂定3月下旬开学
江西
高三、初三年级学生4月7日返校学习
新疆
新疆区属高等院校4月8日起分批错峰陆续开学
青海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3月9日至13日陆续开学
贵州
高三、初三已在3月16日开学
山西
4月10日 高校本硕博毕业年级开学
4月15日 高职、高专毕业年级开学
4月25日 初三、中职毕业年级开学
宁夏
高三、初三年级3月25日前恢复正常教学
吉林
高三年级(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7日开学
湖南
4月7日起各级各类学校将分批次开学
黑龙江
4月7日高中(中职)学校毕业年级
4月13日至17日初中毕业年级
山东
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
浙江
高三年级、初三年级统一于4月13日开学
中学其他年级、小学四~六年级于4月20日以后开学
小学一~三年级于4月26日以后开学
幼儿园于5月6日后视情开学
高校按4月下旬开学做好准备
甘肃
普通高中毕业年级、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9日开学;普通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初中、小学按4月13日做好开学准备,初中毕业年级开学实行市(州)域内同步;高校毕业年级可安排4月13日返校,整体开学可按4月20日准备;幼儿园、特教学校待疫情结束后开园、开学
河南
4月7日高三年级统一返校复学
中小学校(含市县所属中职学校)其他年级和幼儿园不早于4月13日
河北1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充分做好开学安全准备
邯郸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关于做好新学期和“防疫”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其中明确提出:充分做好开学安全准备。
要求在开学前,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做到“七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制定开学安全工作方案,把学校安全管理作为开学方案的重要内容;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专门向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必须加强重点安全防控,对自有校车和备案的接送学生车辆、建筑、消防、食堂及食品安全、治安、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事项和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通知全文,可上下滑动查看: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学校:
当前,正值全市教育系统全力防控新冠肺炎,为新学期开学做好准备的特殊时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强化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45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新学期和“防疫”期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一系列要求和《邯郸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邯教〔2015〕467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的通知》(邯教通〔2013〕9号)要求,严格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部门)负责人对分管的业务负安全监管责任,安全稳定工作机构负责人负综合监管责任,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工作负安全管理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细化具体的工作标准、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指导、督促各岗位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加强各岗位安全工作履职督查。市教育局将重点对各岗位人员安全稳定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岗位职责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充分做好开学安全准备
在开学前,各学校要充分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做到“七个必须”,即:必须加强疫情防控,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制定开学安全工作方案,把学校安全管理作为开学方案的重要内容;必须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开学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专门向学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必须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必须加强重点安全防控,对自有校车和备案的接送学生车辆、建筑、消防、食堂及食品安全、治安、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点事项和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完善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三、 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疫情之后的开学将面临诸多风险隐患,各学校要结合《全市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邯教〔2020〕15号)的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开学前,暂将网格化排查调整为周排查,组织专门人员,每周对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尤其要针对酒精、消毒液等危化品的存储和使用是否规范进行排查。
在开学前一周,恢复网格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网格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学校校舍建筑、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学生宿舍、教室的外窗、楼梯、天井和通往楼顶的设施等进行排查,加强防护和改造,避免学生随意攀爬和翻越,防止出现坠落事故。属于消防疏散通道的楼顶天台,要在天台通道的安全门上加装报警系统,避免人员随意进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毕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要把排查出的各项隐患,按要求录入“全省学校安全隐患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上报、整改销号,如实填写排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建设是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是本年度工作重点。要按照《邯郸市教育局深入推进学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工作进度,整合各阶段任务同时推进。3月底前,全部健全制度,制定方案,组建工作机构,明确目标、任务、措施。4月底前,全部完成风险辨识、明确等级、制定风险分布图和告知卡、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台账(清单)、组织全员培训。6月底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9月底前,各县(市、区)进行验收总结,11月底前,市教育局要进行验收。要紧密结合网格化平台的信息化和技术优势,有机结合,统一标准,加大投入,按时高标准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四、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邯郸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达标行动方案》(邯教〔2020〕13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设置一键报警装置的通知》(冀教安〔2019〕34号)文件要求,加强学校“三防”达标建设,确保按时达标。要严格门卫管理,保安人员要戴头盔、持安保器械执勤,做好进校人员登记、测温和消杀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在上学、放学、课间、集体活动等重要时段,组织有关人员在校园门口、通道、楼梯、操场等重点部位疏散、巡逻、值守,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安全教育
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邯郸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法治、安全教育工作推向深处。一是做好疫情期间居家安全教育。结合疫情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向学生普及用电、用火、防溺水等居家安全常识,保障安全。开展心理安全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因疫情带来的焦虑、烦躁、恐慌、压抑等负面情绪。二是坚持法治、安全教育进课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确保法治课和安全课均隔周一节,专课专用;确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册,不向学生收费;确保专兼职教师安排到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学校要配备1名专职教师或3名兼职教师,3000人以上的学校至少要2名专职教师或6名兼职老师;确保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教师素质有提升。要充分发挥“邯郸市安全教育平台”的资源优势、灵活性和广泛性,提高师生安全教育质量和效果。要提倡师生和家长关注“法规安全处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和技能。三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周”活动。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学前后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上一节“开学安全第一课”;邀请兼职法治副校长上一节法治教育课;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在学校醒目位置悬挂一幅校园安全宣传标语;开展一次安全家校联系),集中对师生进行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重污染天气、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实验事故、反邪防邪等为内容的法治、安全教育。四是开展法治、安全教育主题活动。适时开展防溺水专题宣传教育、安全教育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安全宣传日、“12·4”宪法日、教育部“宪法小卫士”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扫黄打非”主题活动等一系列法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主题班会、倡议书、公开信、实践演练、专题报告、实地参观、知识竞赛、发放宣传品等系列活动,对中小学生、家长和全社会进行法治、安全宣传教育。五是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要结合学校和学生特点,至少每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一次自救自护和逃生实践演练活动。在突发情况时,确保楼梯转角等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迅速到位,指挥学生疏散。演练活动要制定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避免演练造成师生伤亡;注重趣味性、实效性,提高演练效果,避免形式化;提高演练的专业水平,积极邀请公安、消防、卫生、地震、应急、环保等有关部门专家对演练活动给予配合和指导。六是要开展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法治、安全学习培训,重点对《宪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邯郸市中小学安全责任追究规定》《邯郸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邯郸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安全工作岗位职责》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学习,提高学校依法治校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切实强化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溺水事故是中小学生安全的最大威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职责和告知义务。当前学生不在校,社会面管控相对宽松,家长复工,天气转暖,学生外出游玩增多,溺水风险增大。各单位要通过钉钉、微信等方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开学后,积极利用“邯郸市安全教育平台”,建立系统的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知识体系。坚持把防溺水教育作为班会课、安全课的重要内容,在学科教学中挖掘、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坚持在节假日和假期前对学生进行专题防溺水教育;坚持家校联系和联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对家长宣传,提醒家长尽好孩子监护责任,向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请当地党委、政府依法落实各有关部门防溺水工作职责,协调联动。
七、大力抓好学校消防工作
要配齐配足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烟感报警系统、喷淋系统等消防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检查,保障正常使用。确保各个部位消防通道畅通,尤其是中小学校的教学楼、食堂、宿舍人流密集区域的后门、窗户等应急通道畅通,禁止用护网封堵,去除门槛,保证地面平整,消防应急灯工作正常,疏散逃生指示图张贴到位。要对中小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把消防知识纳入安全课内容,利用安全教育周、“11·9”消防宣传日等开展消防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图片、视频和灭火器等资源,提高消防课的课堂效果。大中专院校和高中学校要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军训的学习训练课程。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应急预案体系,开展自救自护和逃生疏散演练。
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体伤亡,历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学前,要认真组织排查治理,重点是在学生宿舍走廊内安装烟雾报警器,并学习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做法,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学生可以独立自主打开逃生出口。
八、严防校园欺凌和暴力
要通过推进依法治校,定期排查整治,严格用人准入机制,加强门禁管理和值班巡查,深入开展师生法治、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家校、社校联动等措施,建立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定期开展学生、教职工、外聘人员、家长及周边等人群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工作、生活、学习思想动态和敏感信息等。一旦发现,及早化解,避免矛盾纠纷升级为校园暴力。要定期开展管制刀具清缴活动,防范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二是要将校园暴力防范纳入教育教学中,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以法治课、安全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活动等各种方式,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和生命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和矛盾纠纷,正确维护自身利益。三是要强化教职工的法治教育,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教职工的知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好师德教育,培养教师的爱心和责任感。四是要严格用人准入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实行教师准入制,学校要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并完善监督机制。五是严格门禁管理,严格执行进出校园人员登记制度和约见制度。学生提前离校要持有许可证明,并详细记录。
九、加强学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要加强学校压力容器、食堂液化气罐和燃气管道、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有资质的作业人员并持证上岗,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落实设备定期维修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操作规程和行为,建立特种设备专项安全管理台帐。严禁使用未经检验、超检验周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等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对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对使用20年以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安全性能评估鉴定,根据评估鉴定结论进行处理。
十、强化校车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河北省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服务方案》《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校车全覆盖工程校车运营核算及补贴模式的通知》。制定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车运营监管,落实管理措施。加强自律,要使用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并办理校车许可、标牌的车辆依法接送学生。进一步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协调公安、交通、安监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及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依法严厉查处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大力开展对县乡道路和农村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等集中整治与取缔活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主动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举报,并积极协调公安交警等部门,严格执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十一、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充分发挥学校的主动性,加强与综治、城管、工商、公安、食药监、交管、卫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合,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文化娱乐、社会治安等排查和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学生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讲文明卫生和自我防护意识,从源头消除学校周边安全隐患,努力创建“平安校园”。
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注意!这些考试有变!
河北部分高校公布调整方案
4月4日,从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河北省有关高校对艺术类专业校考、校际联考方案进行了调整,其中校际联考均在普通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
河北大学
关于2020年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及书法学专业
校际联考安排的公告
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各方面因素,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对2020年河北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及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以下简称“校际联考”)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普通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具体请见校际联考《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测试证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测试。
二、测试形式和内容
测试形式及内容不变,详见《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专业校际联考报考简章》(附件1)中相应内容。
三、《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普通高考前一周。
打印方式:考生请登录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http://zhaoban.hbu.cn/ysxk/)下载打印。
四、补报名及交费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取消,为充分满足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需求,校际联考再次开通补报名及交费系统。
(一)补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1日-14日
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文件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报名方式:考生请登录河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http://zhaoban.hbu.cn/ysxk/)进行报名。
(二)交费
交费标准:考生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测试按120元/人标准交纳测试费,参加书法学专业测试按160元/人标准交纳测试费。
交费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17日。
交费方式:登录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网址:http://plat.hbu.cn/)交费,缴费平台用户名为考生个人考生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交费流程请见附件2(《2020年艺术类专业测试交费流程》)。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补报名和交费是前后两个独立的时间段,时间截止后系统将不再开放。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交费后没有参加专业测试的,不退费。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698
学校网址:http://www.hbu.edu.cn
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ban.hbu.cn/ysxk
缴费平台网址:http://plat.hbu.cn/
特此公告。
河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4日
河北师范大学
关于2020年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校际联考安排的公告
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经学校慎重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测试安排
约在高考前两周组织考生预约专业测试时间,高考前一周打印《准考证》。测试在普通高考结束后的两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测试形式和内容
测试形式及内容不变,详见《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报考简章》中相应内容。
三、专业测试补报名、补缴费
由于疫情防控的需要,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取消,为充分满足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需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际联考再次开通补报名及交费。
(一)补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2日8:00-17:00。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9〕14号)文件要求参加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
(三)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c.hebtu.edu.cn/zsw/)“专业测试”栏目-“2020年艺术报名考试管理系统”(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四)缴费方式
考生须于2020年4月13日凭缴费编号(个人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缴费平台,网上缴纳专业测试费120元。
请考生务必注意: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缴费后没有参加专业测试,不退费。
缴费方式如下:
第一步,通过以下方法打开中国建设银行缴费平台。
方法一: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悦生活”登录缴费平台(网址:http://life.ccb.com/cn/paymentv3/bill_item/2012072820341820275793.html),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河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
方法二:点击打开缴费平台或者扫描二维码打开缴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