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信息发布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根据网民举报信息,对原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陈锡明涉嫌性侵线索立案调查,并于当月14日对陈锡明以涉嫌强奸罪予以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9日,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提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锡明批准逮捕。
经审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于11月5日对犯罪嫌疑人陈锡明以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依法批准逮捕。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
法律“背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江西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10月15日发布稿件:
赣州一个高校教师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今天 赣州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
原赣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陈锡明
涉嫌强奸罪 被刑事拘留!
警情通报
近日,根据网民举报信息,我局对陈锡明(男,33岁,原赣州师范专科学校教师,日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性侵线索立案调查,于10月14日决定对陈锡明以涉嫌强奸罪予以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工作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
2019年10月15日
10月12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布《关于原我校教师陈锡明严重违纪问题的情况通报》。
该校教师陈锡明在2019年4-8月利用教师工作之便,分别与两名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已被“双开”。
通报称,9月27日,学校辅导员发现两名女学生情绪异常,经辅导员、系部领导关心、询问,这两名女学生反映原我校教师陈锡明与二人存在不正当关系。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并于9月28日责令陈锡明停职反省。
现查明,陈锡明在2019年4-8月,利用教师工作之便,分别与这两名女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10月10日,学校召开党委会会议,研究陈锡明严重违纪问题处理意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议决定给予陈锡明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的处理,并在全校通报和开展警示教育。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在全校开展师德师风大排查,切实加强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书法网站关于陈锡明的介绍
记者了解到,陈锡明,1986年4月出生,已婚,在2006年8月参加工作后,先后在赣州的3所职业学校任书法老师。其中,2013年9月起,陈锡明任职于赣州师专,2016年9月获得正式编制。
根据书法博弈网的介绍,陈锡明系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赣州市书法家协会理事、九月书社--全国书法教师联盟成员、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书法教师,在全国各类书法大赛中多次获奖,指导学生600百余人次在全国各类书法大赛中获奖,70余次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被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社“新星杯”书画活动组委会评为“优秀辅导教师”。
来源:赣州经开区检察院、江西综合新闻广播
编辑:黄通轩;实习生:杜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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