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
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
4起中药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
“李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成功入选
彰显了我市
在打击药品违法犯罪
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方面的突出成效
案例介绍
2023年7月,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群众网购的某“中药丸”开展调查并送检。经检验,上述药丸含有化学药品格列本脲,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将该案件线索移送马鞍山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查,李某等人将购买的化学药品格列本脲片和盐酸二甲双胍片打成药粉,与山药、天花粉等混合后加工制成“中药丸”,宣称可治疗糖尿病,并通过微信销售。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认定涉案药品为假药。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捣毁假药生产窝点和仓库7处,查获原料、成品、半成品和生产加工设备若干,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
2024年8月,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李某等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和最高十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万元至500万元不等,5人均被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该案的成功查办
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
在药品安全领域落实行
刑衔接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
该案同时被评为
2023-2024年度
安徽省药品行刑衔接典型案例
为守护百姓“药箱子”的
执法队员们点赞!
👍👍👍
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编辑|金鑫
审核|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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