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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新增项目用地先评估后供地 投产后还需考核亩均税收

宜兴新增项目用地先评估后供地 投产后还需考核亩均税收
2019年08月23日 17:21 新浪网 作者 江苏经济报

  近日,米格电气江苏有限公司在宜兴环科园取得了近64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用于电力装备环保节能型电气配电成套设备生产制造。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之前,该项目通过了市工业用地评审委员会关于产业政策、能源消耗等一系列评估指标的综合打分评级,根据评级结果,落实了相应的供地政策。

  近年来,宜兴越来越重视产业升级和用地项目准入,先后出台多个产业用地规范性文件,涉及地价、节约集约、项目评审、工业地产等多个方面,但在新增项目落地上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宜兴目前土地开发强度已达20.05%,空间制约因素大,除此以外供地地价、项目用地规模等方面也存在问题。今年,宜兴在工业项目用地供应管理上出实招,改变粗放式用地模式,实行新增项目用地先评估后供地机制,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设立准入“门槛”,确保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拟上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环保政策等基本要求后,进入准入评审阶段,评审内容涉及拟上项目等级、拟用面积等多个方面。工业项目等级评定采用一票否决和一般因素打分评级结合的方式。新增工业用地项目由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信局等6个部门对项目产业政策、亩均税收、装备水平等16个方面60多项内容进行综合打分,85分以上的A类项目优先供地,61分至84分的B类项目使用存量土地,60分以下的C类项目不予供地。评审结果挂钩项目拟用土地的面积、地价、相关扶持政策等。其中,A类项目的土地挂牌起始价可以按不低于宜兴相应等别工业用地最低保护价来确定,从而降低优质项目的用地成本。

  除了提高准入“门槛”外,新增项目用地还增设用地产出监管环节,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拟上项目主体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但要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土地使用合同,还需签订《工业项目用地产出监管合同》。政府对项目实施跟踪管理,项目开工、竣工、达产时间必须达到合同约定。除此以外,相关部门会对年亩均税收指标连续考核6个年度,考核期内产出未达标的,土地竞得者必须补足合同约定的年度税收额度。连续3年未达标,政府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蒋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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