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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2020年04月03日 14:23 新浪网 作者 江苏经济报

  泰州是全国首个以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为主题的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承担着以金融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改革创新需要强有力的后方保障,司法的助力必不可少。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介绍,为主动保障服务大局,泰州中院大力推进金融审判司法改革,制定《关于为泰州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十八条意见》《关于在全市法院进一步强化司法防控“四张网”作用有力保障支持金融改革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完善配套司法改革举措,实现了金融风险有效防范,金融犯罪案件从严惩处。2019年,泰州法院审结各类金融案件4009件,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有效清理84%的非法集资陈案,为金融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以“金融债权清收网”妥善审理金融案件

  近日,靖江法院某破产企业资产在处置后办理过户过程中遇到障碍,该院随即与泰州中院、靖江市金融局、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孤山镇等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并联合召开座谈会,围绕该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后产权过户事宜进行了充分讨论,最终形成统一意见,有力推动了问题解决。

  在破产案件审判过程中,靖江法院始终秉持“优则保、劣则弃”原则,坚持“一案一策”,推动具有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僵尸企业”及早完成市场出清;针对破产审理中涉及的职工分流、税务、招商等重点难点问题,靖江法院积极加强府院深度协同联动、上下级法院司法联动,合力化解各类难题。2019年,靖江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5件,处置资产2亿余元,分流职工1200余人,释放29.75万平方米土地、4.48万平方米房屋等生产要素,有效提高了重整成功率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效率。

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密织“金融债权清收网”,让泰州法院高效、妥善地审理了各类金融案件。泰州法院了建立金融案件受理绿色快速通道,发挥金融审判与破产审判庭专业审判优势,精细化审理融资合同、破产重整、保险纠纷、金融担保等金融案件,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涉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诉讼案件专题调研分析,建立政府破产基金,探索金融纠纷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示范法院”,加大涉金融债权执行力度,保障金融债权实现。

  以“金融风险防控网”治理民间借贷虚假诉讼

  “培训让我们增强了对借民间以借贷之名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谈及去年9月海陵法院举办“套路贷”表现形式培训讲座,海陵法院一位办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审判执行人员依然印象深刻。

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该培训由海陵法院刑庭庭长花艳主讲,她从具体案例入手,分析“套路贷”的表现形式,提出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三要素。参训人员就及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案件如何甄别是否涉嫌“套路贷”虚假诉讼的问题,进行热烈探讨。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实施的“套路贷”已逐步发展成为黑恶势力较常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切实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海陵法院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民间借贷案件“回头看”工作方案,去年前三个季度就已对5000余件民间借贷案件进行复查,并向公安机关移送“套路贷”虚假诉讼疑似线索30条,裁定驳回诉讼案件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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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泰州全市法院深入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全市法院对三年来审结的4万多件民间借贷案件采用自查、交叉复查的方式两次进行全面排查。在此基础上,以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公安机关已经查处的“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关联案件、当事人申诉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这四条线索为切入点,对所涉相关案件组织专班进行重点复查、及时纠正,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案件1000多件。泰州法院还全面建立健全“套路贷”虚假诉讼甄别机制,通过强制检索、集中审理等措施,提升甄别“套路贷”虚假诉讼的能力。经过前期的专项治理,新收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同比降幅达34%,职业放贷行为和“套路贷”虚假诉讼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以“非法金融打击网”推动金融市场运行

  “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听完此案非常感慨,我们要以此作为警钟,加强宣讲、教育,防止再次发生此类非法行为。”一位金融机构代表在旁听了兴化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集资案件后深有感触。

  2017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花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以对外投资、企业经营等理由,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以年息8%至13%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先后以个人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公众王某某等22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2000余万元,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该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机构代表旁听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把庭审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课堂。

  “非法集资往往打着亲情牌,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作为普通百姓,我们要理性投资,不能被高额利息蒙蔽了双眼,更要提高风险识别能力,自觉抵制诱惑。”该案主审法官告诉记者。

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泰州法院始终保持着对违法金融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制定了《关于落实》,依法严厉惩处非法集资、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犯罪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秩序稳定,防控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全市法院积极落实“一办六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推进非法集资的陈案处置工作,清理存量、严控增量。严格落实包案责任制,整合条块资源,加强协作。创新处置方法,综合采用对外发布悬赏公告、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实行执行案款“一人一案一账号”等方式,融合线上线下多渠道,加快财产处置进度。兼顾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减少涉诉群众损失,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通过集中整治和陈案清理,已有效清理陈案90多件,占陈案存量的84%。

  以“金融协作交流网”助力金融风险防范

  日前,姜堰法院速裁庭对2019年全区信用卡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发现该区某金融机构诉讼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居全区金融机构前列。速裁庭随即对涉及该金融机构的全部案件进行了深入调研,并于年初向该金融机构发出司法建议,提醒各金融机构规范发卡信用审查,从严审查临时提升额度申请,规范分期手续费约定,避免因证据不足而丧失胜诉权益。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银行给予了积极回应,并提出防范举措。

以司法改革促金融改革 泰州法院密织司法防控“四张网”

  让司法服务走出去、送上门,搭起法院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的协作联运机制,实现金融政策运用与金融司法裁判的融合贯通,成为近年来泰州法院服务金融改革的有力举措。记者了解到,泰州法院建立了金融机构与金融司法互动服务平台,提供典型案例、法官点评和风险提示;共同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预防、压降等重大金融难题。法院还形成了会商机制,强化信息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建设,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通过研究解决具备普遍性、趋势性的金融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为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预警和重大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引导规范金融机构合理创新。法院先后编写《十大“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例》《金融审判白皮书》《人民法院民间借贷虚假诉讼司法审查参考》等指导资料,以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强化风险源头治理机制。

  特约记者 于波 张海陵 江苏经济报记者 耿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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