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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无法参加成人高考,老师牵线找人替考,犯罪

打工无法参加成人高考,老师牵线找人替考,犯罪
2020年08月05日 06:31 新浪网 作者 江苏经济报

   7月30日,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对宿迁市首例代替考试案作出一审判决,当庭分别对被告人徐某、周某判处罚金3000元。

   1999 年出生的周某曾报考2019年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是在考试时间即将来临时,周某已经在外打工了。“当时忙着打工,就不想考了。”周某交代,他随后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自己的老师徐某。

   “名都报了,一起想想办法。”徐某称,为了不让周某在考试中交白卷,徐某想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学生沈某,决定让沈某给周某当枪手,替他考试。

   考试当天,徐某开车把沈某送到了考场,并把周某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交给沈某。然而沈某刚一走进考场,就被现场的人脸识别系统查出问题,监考老师随即报警。

   案发后,徐某于当天下午被警方抓获,周某也在两天后主动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与周某共同实施代替考试的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分别对被告人徐某、周某罚金3000元。被告人沈某由于是未成年人,被送往指定管辖地点进行管辖。朱来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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