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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将影响绩效考核

南京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 将影响绩效考核
2020年08月13日 06:32 新浪网 作者 江苏经济报

   本报讯 进入夏季高温天气以来,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高发。8月10日,南京市安委办发布《关于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迅速落实电动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立即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并建立相关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力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通知明确要求,南京市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在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的同时,要将电动车“进楼入户、电瓶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行为和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并纳入对员工的绩效考核。企业要按标准规范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要求员工集中停放充电,并定期开展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突的能力。小餐饮、小超市等小型场所(单位)白天要加强对电动车充电的防范措施,夜晚要杜绝无人监控充电。快递、外卖等电动车用量大的单位,必须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的电动车产品。(兰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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