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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来了!7月至9月,河源将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来了!7月至9月,河源将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2020年07月02日 20:23 新浪网 作者 河源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

  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人口普查前开展户口整顿工作,

  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

  意义十分重大。

  记者今日从河源警方获悉,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将于2020年7月至9月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全面调查核对本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和数据资料,及时清理解决发现的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完备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确保人口资料全面翔实,为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据了解,此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结合我市“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取上门见面或者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逐户、逐人核对户籍登记信息,登记暂住人口信息。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复户口、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和户口待定人员,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

  此次开展的整顿工作内容有以下几点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居民只能拥有一个常住户口,居民有两个以上常住户口的,按照“保留合法,注销非法的原则,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有上述情形的,请于9月30日前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删除虚假、错误户口。

  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敦促其亲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人户分离、空挂户口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合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户口信息核实更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其亲属应持相关证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凡是无户口人员须在9月3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申报和登记办理户籍手续。

  凡是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或未到派出所采集录入照片人员,需在9月30日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采集录入照片。

  如果发现户口登记项目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持相关证件或证明前往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变更、更正(更正出生日期的需要提供原始的户籍资料,变更姓氏和民族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在我市暂住的非本市户籍居民,请主动到居住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居住登记,或根据需要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自助申报。房屋出租的,请房主持房产证、身份证主动到派出所申报租赁房屋登记。

  同时,河源警方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此次户口清理整顿工作中,检举揭发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员保密。请广大市民朋友及时查看自己的户口登记信息,存在上述情况的,请尽快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或到户籍地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户口整顿期间,如有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上门方式核对您的户口登记信息,请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全媒体记者| 苏远龙

  通讯员| 李燕南

  编辑| 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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