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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居办检查验收南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汉中市人居办检查验收南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2020年10月28日 09:50 新浪网 作者 汉中身边事

  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建立健全整治工作体制机制,按照《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验收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汉中市人居办对南郑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一行先后前往圣水镇、汉山街道办事处就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生活污水治理、改厕及村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随后召开的验收会上,区政府向市验收组汇报了南郑区自2018年以来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区住建局分别就各自承担的工作进行了补充汇报。

  

  验收组对南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同意通过验收,并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科学选择治理模式。要因地制宜,筛选适合各村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指导各村规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按照以城带乡、就近联建、独立建设的做法,对靠近城镇、园区周边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规模较大的独立村庄或有条件的相邻村庄,建设或联合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对位置偏远、规模较小、居住分散、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采取化粪池、沼气池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用作农肥或农田灌溉用水,不外排。二要做好污水有效管控。要建立以区政府为责任主体、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级组织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体运维管理体系,切实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确保设施长期正常稳定运行。三要严格督查考核。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列入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镇(办)给予通报表扬,在相关资金安排时予以倾斜;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目标任务、设施建成后运行不正常的镇(办),视情况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不断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护工作水平,持续巩固提升区域水环境质量。

  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南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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