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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县中华东路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珠泉商贸城财富步行街中华东路项目区) 招商信息

嘉禾县中华东路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珠泉商贸城财富步行街中华东路项目区) 招商信息
2024年10月14日 10:10 新浪网 作者 红网

  一、项目概况

  嘉禾县中华东路城市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珠泉商贸城财富步行街中华东路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嘉禾县城中心区域,北以城钟路、北市街为界,南至中华东路,东临百泉溪、禾仓北路,西与珠泉市场相接。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以实际出让面积为准),规划定位为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住宅建筑含返迁安置住宅面积约3.4万平方米,地下公共停车车库及其他建筑约1.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4.5亿元人民币。

  项目功能定位:利用中心城区优势,建设以“城市客厅”、“绿色商务”为主题概念的商业综合体,达到拉动产业消费、提升城区功能、增强县城综合承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目的。

  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珠泉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建设业主。

  二、项目招商政策

  1、项目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华东路中段、禾仓南路、城东路、百市街等相关路段的市政道路硬化油化绿化亮化、给排水燃气雨污管网分流、电力配套设施、视讯通讯电信设施等)由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出资建设,投资方可参与竞争承建。

  2、项目向社会提供公共停车位的,享受政府相关政策补贴。

  3、享受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要求的各项优惠措施。

  4、项目相关证照办理实行绿色通道办理。

  5、设立由县领导任指挥长的项目指挥部专班,为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建设环境。

  三、投资合作约定事项

  1、合作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投资方须注入不少于土地出让挂牌总金额20%的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到双方指定的共管帐户,土地挂牌出让时作为保证金划入指定帐户依法管理。

  2、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完毕后,在正式开工前投资方须按项目建安工程总额的50%注入建设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至双方指定的共管帐户。

  3、项目推进过程中,由于投资方原因停工、怠工且时间累计达三个月(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由双方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对已产生的项目工程量进行造价评估,由业主方按造价评估值总额的50%予以收购,且投资方前期投入的资金不计财务成本、不计利息,并无条件提供该项目所涉工程开发、建设、监理、财务经济等所有资料、证照。

  4、投资方接受并承担该项目所涉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落实,提供项目所涉返迁安置房170套,其中,125㎡左右的户型套房70套,140㎡左右的户型套房100套。安置房价格按均价3000元/㎡计价结算,其它事项依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条款执行。

  5、项目不得转包,开发建设由投资方自主依法决策实施。

  6、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协商。

  四、联系方式

  嘉禾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商务局)李振兴 13467865578

  嘉禾县珠泉镇人民政府 李 华13975719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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